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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群峰老年人保险工作推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29 19:15 信息来源:

群政发〔201634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一、推广依据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美德,努力为全市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巩固老龄保险推广成果,扩大保险覆盖面。根据《2016年怀化市老年人保险工作推广实施方案》(怀民发〔201614号)及《2016年洪江市老年人保险工作推广实施方案》(洪老龄〔2016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推广时间

2016年71日一20161231日。主要是利用“敬老月”活动平台及109日“重阳节”大力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达成年度目标。

三、推广主题活动

(一)“孝行天下”主题活动

7月1日一930日,全乡组织开展“孝行天下、情暖洪江”敬老献爱心活动,广泛动员子女为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送保险,培育“百善孝为先”的家庭敬老文化。

(二)“敬老月”专销主题活动

10月1日一1231日,全乡组织开展“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专项活动。各村要将老年人保险推广工作纳入老龄系统组织的2016年敬老月活动,重点对2015年已投保老人进行续保收费,同时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引导未参保老人自愿投保,扩大老年人保险覆盖面。

四、推广目标

1、市政府出资资助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特殊困难老年人参保率达到100%

2、辖区适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年底达30%以上,2017年达50%以上,力争5年实现全覆盖。

五、推广项目及相关说明

(一)保留产品(仅针对政府出资的五类特困老人)

1、被保险人年龄为55周岁-80周岁,且能正常生活的老年人为被保险人。

2、保险期间

壹年,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江支公司统一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3、保险方案

1)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本方案泛指所有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保险责任。保障责任如下:

 

保障内容

人均保险金额

人均保费

意外伤害身故金

8000

保费20

意外伤害伤残金

8000

意外伤害烧伤金

8000

意外住院医疗金

2000

2)可增选附加“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本方案为主险方案的增加项,针对“三个指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保险责任。保障责任如下:

保 障 内 容

人均保险金额

人均保费

“三个指定”发生的意外伤害身故金

20000

10

“三个指定”发生的意外伤害伤残金

20000

“三个指定”发生的意外伤害烧伤金

20000

“三个指定”发生的意外住院医疗金

2000

“三个指定”:①老年人乘坐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期间;②老年人进入公共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博物馆()、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公共体育场馆、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站、室)、老年学校、养老(助残)餐桌以及托老(残)所;各级医疗机构。③老年人参加以下活动:参加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及会议期间;老年志愿者参与的社会服务。

3)方案说明

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可以单独投保或与可增选附加“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组合投保,每个方案最多投保4份,视需求自行确定投保份数或方案组合。

(二)新增产品(针对其他社会适龄老人)

为了满足广大老年人特别是城镇老人的保险保障需求,新增了仅供80周岁以下社会适龄老人的50元保险产品。保险责任如下:

保 障 内 容

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金

10000

50/

意外伤害伤残金

10000

意外住院医疗金

2000

(三)自选产品(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各乡镇在财险公司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的基础上,可自主再投保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增加保障水平,提高保障程度。按照养老机构床位数计算,保费标准为200/床位或350/床位,由养老机构统一购买,倡导政府及民政部门立足关爱老年人的角度,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及住院津贴等方面的保障功能。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养老机构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或身故,或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人寿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方案一(保险期间:一年)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

身 故 金

60000

20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安慰金。

意外伤害

伤 残 金

6000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评定标准》规定,按比例给付伤残补助金。

意外伤害

烧 伤 金

6000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Ш度烧伤,根据《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比例给付烧伤补助金。

意外住院

医 疗 金

500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人寿保险公司沅陵支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300元以上按90%比例报销。

方案二(保险期间:一年)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 障 范 围

意外伤害

身 故 金

100000

35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安慰金。

意外伤害

伤 残 金

10000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评定标准》规定,按比例给付伤残补助金。

意外伤害

烧 伤 金

10000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Ш度烧伤,根据《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比例给付烧伤补助金。

意外住院

医 疗 金

1000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人寿保险公司沅陵支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200元以上按80%比例报销。

意外住院

日 津 贴

2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人寿保险公司沅陵支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20/天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津贴。

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四)理赔程序:被保人发生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报案,拨打服务电话,由专人指导理赔程序,延迟报案的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

(五)公司服务

建立投保、理赔绿色通道,专人服务(报案电话:955190745-7732018,中国人寿保险洪江支公司专职服务人员:周杨 电话:13874446658)。

(六)责任免除

以签发保险单所附承保条款中列明执行。

六、推广产品出资方式

保留产品由政府出资;新增产品由个人出资(鼓励村集体出资、企业事业单位赞助、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捐资);自选产品视情况选择性出资。

七、推广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既是一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措施,又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各村务必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2、宣传到位。各村要利用“村村通”广播、村级宣传栏等平台,加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了解国家对老年人保险的“顶层设计”,用保险新政统一思想认识,用政策机制推动保险扩面,为编制“全民保障网”、推进伟大“中国梦”的宏伟工程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3、部署到位。各村要按照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传达精神,进一步发挥村(社区)干部力量推广老年人保险,让群众明确保障内容、清楚保险利益;积极组织所在辖区的其他适龄老人(“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养老机构老年人”除外)自愿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4、有效推进。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面广量大,各村要抓紧时间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按照实施步骤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6、监管到位。各村要对市政府出资参保的“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对象进行意外伤害监管(“五类特殊困难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责任保险”都已投保到位。该两种对象分别从2016616日和201611日起开始享受保险待遇),所涉及的意外伤害要及时联系人寿保险公司洪江支公司进行理赔。并做好其他适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对象的理赔指导工作。

九、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71日至1030)

各村要及时组织村支两委干部深入村组广泛宣传,摸清参保底数,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101日至1125)

各村落实参保人员名单,原则上要求各村55岁以上人员全员参保,各村将参保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报乡民政办,由市老龄办统一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成功后由市老龄办将保单发放到各乡镇,再由乡镇分发到各村,由各村发到每个老年人手中。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16121日至1230)

全面完成考核任务,将保单全部发放到位。

 

附件:2016年全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广目标分解表

 

 

 

                 群峰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9日

 

 

 

  附件:

 

 

 

 

2016全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广目标分解表

序号

乡镇

适龄老人人数
(人)

计划目标
完成30%任务人数(人)

计划目标
完成30%人数保费金额(元)

奋斗目标
完成40%任务人数(人)

奋斗目标
完成40%人数保费金额(元)

1

蛇形

261

79

3928

105

5237

2

永胜

312

94

4684

125

6245

3

上洞

178

53

2671

71

3562

4

木洒溪

302

91

4530

120

6041

5

杨柳

341

102

5116

136

6822

6

龙山田

213

64

3192

85

4256

7

芙蓉溪

379

114

5685

151

7580

合计

1988

596

29820

795

39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