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2 09:18 信息来源:洪江市洗马乡政府
洗发〔2024〕1号
关于成立洗马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洗马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
主 任:熊金华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蒋东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主 任:朱 刚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魏光久 副乡长
委 员:陈 宏 财政所所长
廖桥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谌孙华 司法所所长
向万松 自然资源所所长
肖轶雯 乡村振兴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管理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魏光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三资”监管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专题会议,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和监督相关工作,通报“三资”监管工作情况;
(二)负责督促“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年度预决算方案或年度经营计划;
(三)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年度考核方案,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报酬、补贴、养老保险等;
(四)每年组织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核查工作;
(五)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换届及离任人员的财务审计和移接工作;
(六)负责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购建、交易,资源的开发利用、投资入股等事项;
(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工作。
中共洗马乡委员会
洗马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