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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洗马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2 09:18 信息来源:洪江市洗马乡政府

洗发〔20241

关于成立洗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洗马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

   任:熊金华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蒋东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任:朱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魏光久     副乡长

   员:陈     财政所所长

廖桥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谌孙华     司法所所长

向万松     自然资源所所长

肖轶雯     乡村振兴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管理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魏光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三资”监管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专题会议,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和监督相关工作,通报“三资”监管工作情况;

(二)负责督促“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年度预决算方案或年度经营计划;

(三)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年度考核方案,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报酬、补贴、养老保险等;

(四)每年组织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核查工作;

(五)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换届及离任人员的财务审计和移接工作;

(六)负责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购建、交易,资源的开发利用、投资入股等事项;

(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工作。

               中共洗马乡委员会

          洗马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