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0:29 信息来源:洪江市洗马乡政府
洗发〔2023〕5号
中共洪江市洗马乡委员会
洪江市洗马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洗马乡2023年绩效评估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洗马乡2023年绩效评估方案》已经乡党委、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洪江市洗马乡委员会 洪江市洗马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洗马乡2023年绩效评估方案
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怀化市委及洪江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以高质量考核助推高质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23年度怀化市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使绩效评估成为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见效的重要杠杆和得力抓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绩效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绩效目标设置回应人民期待,绩效评估过程便于人民参与,绩效评估结果让人民满意。
——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数量与质量、结果与过程的关系,提高效率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对象
根据工作实际,将11个行政村和46名在编在岗干部纳入2023年绩效考核评估范围,按照《洗马乡2023年村级绩效评估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洗马乡2023年机关干部职工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责任状》进行分类考核评估。具体对象为:
(一)行政村(11个)
稠树脚村、岩背后村、洪家冲村、三角溪村、古楼坪村、老树溪村、洗马潭村、花柳坪村、中和村、甘田冲村、铁山溪村
(二)洗马乡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46人)
三、评估指标与内容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精减管用、突出重点”的设置原则和“宜粗不宜细”的操作原则,设置科学规范的评估体系,体现突出工作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导向,考少考精、考准考实。
(二)设置依据。主要根据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怀化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洪江市2023年绩效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内容与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与年度重点、中心工作等设定指标。
(三)指标体系。各行政村、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评估指标总分均设为100分,其中行政村评估指标体系设为党的建设(25分)、经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48分)、社会稳定与应急管理(15分)、民生保障与社会建设(12分)等四大版块,另设1个创先争优加分项;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评估指标体系设为工作考勤(30分)、工作落实和领导评价(10分)、应急处突、中心工作和驻村工作(15分)、业务工作(20分)、廉政建设(15分)、文明卫生(10分)等六大版块,另设1个创先争优加分项(指标体系框架详见附件)。
四、评估方式与要求
(一)考评办法。全乡11个行政村由相关站所和乡绩效办统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乡绩效评估委员会,由乡绩效评估委员会年底召开绩效评估专题会议研究并评定等次。政府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由乡绩效评估委员会年底召开绩效评估专题会议进行考核并评定等次。
(二)日常评估。加强对目标任务进展的日常调度与评估,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乡绩效办原则上应依据日常工作台账、报表、音像材料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或工作情况每月对政府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进行考核计分。建立健全通报机制,对进展异常或毫无进展的指标进行问询督促通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年终验收。乡绩效办年终组织相关部门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各部门不得自行组织年终检查验收。
(四)结果汇审。乡绩效办对相关部门与年终考核验收组提供的结果逐一核查、综合汇总后,交乡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经乡绩效评估委员会召开年终绩效评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后公布评估结果。
(五)加分事项。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年可给该行政村、个人适当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参评行政村在受评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单项工作被省、怀化市、洪江市评为先进单位的分别加4分、3分、2分;上报见义勇为人员和先进事迹材料的加2分;全力配合乡党委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加1分;在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的加2分。参评的政府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在受评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业务工作被省、怀化市、洪江市评为先进单位的每人分别加3分、2分、1分;因业务工作突出被省、怀化市、洪江市评为先进个人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因创新工作,工作经验被省、怀化市、洪江市作典型推介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六)等次设定。考核等次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年终绩效评估得分情况,对得分在60分以上的行政村分别按30%、50%比例确定优秀、良好等次,按各村所得考核分数由高到低予以确定。60分以下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局工作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奖金设置与发放范围
(一)奖金标准、资金来源与发放办法。政府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和各行政村绩效奖金由乡财政全额统筹安排。
1、政府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绩效奖金根据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对我乡确定的评定等次和奖励金额,结合我乡年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进行折算发放,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2、各行政村的绩效奖金根据乡党委政府年终绩效评估等次,按得分比例进行折算发放。
(二)发放范围。绩效奖金发放对象为纳入绩效参评的政府机关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和各行政村村支两委干部。
(三)其他有关规定。乡党政正职、副职、乡党政办、卫计办等站所负责人的绩效奖金,按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倍数予以计发,其奖金由乡财政自筹发放。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可按不高于绩效评估等次5%的绩效奖金予以奖励(年度考核受市政府嘉奖、记三等功人员按上级奖励文件执行,不重复奖励);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干部职工,其年终绩效奖金不得高于绩效评估等次标准的80%;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干部职工,不发给年终绩效奖金;当年“不确定考核等次”的干部职工〔当年新录(聘)用试用期人员除外〕,不发给年终绩效奖金,待考核等次确定后,按确定后的等次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六、结果运用与监督
(一)作为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评估结果由乡党委、政府行文通报,并作为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
(二)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绩效改进的重要依据。对在督查评估、日常监测、群众建言、查访核验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村、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全力优化工作作风,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四)作为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村,乡党委、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乡党委、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组织体系与运行
绩效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乡绩效评估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乡绩效评估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熊金华任主任,乡党委副书记瞿安源、易慧姣任副主任,乡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慧姣兼任,绩效专干由李可可、易燕彬兼任。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拟订和具体考核日常事务的管理与协调,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
八、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主要负责人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按要求落实绩效工作分管领导和绩效专干,着力推进绩效评估指标和评估内容的落实;同时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及时报送数据。各村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自评工作,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数据,不虚报、不瞒报。各有关站所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与精神,严格评估标准,给乡绩效办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分数。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村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加大绩效评估工作力度,将考核范围延伸到村组,实现考核全覆盖。各村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动体制机制和手段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附件:1、洗马乡2023年村级绩效评估考核细则
2、洗马乡2023年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评估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