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2 03:41 信息来源:
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洪政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经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工作的单位自主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审核,并组织财政、相关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18年1月6日至12日。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联系电话:13574571202)、市农业局(联系电话:0745-2581598)、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45-773262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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