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3 10:39 信息来源:
11月30日,洗马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工伤而致的人身损害纠纷。
塘湾镇村民易某在受雇修建洗马乡村民重某的烟花爆竹售卖点时膝盖受伤,后送往溆浦县龙潭镇卫生院检查。检查时并无大碍,但易某回家后感觉十分疼痛,便在没有知会重某的情况下,在村卫生室用中医手法治疗,花现治疗费用1200余元。治疗完成后,易某找到重某要求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重某则以不知情为由推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敦促易重某以事实为依据承担相应责任,并就《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细致讲解。进过多次上门劝解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重某一次性付给易某诊疗等相关费用人民币壹仟贰佰元,一起工商纠纷就此化解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