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1 15:40 信息来源:洪江市大崇乡政府
2023年度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系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关、财政所、文化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由计生办、文化站、广播站和建设规划站合并组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技站、农机站、水管站、畜牧站、经管站和企业站合并组成)、林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其中独立核算机构仅有行政机关。本年度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3人,本年末在职人数41人,退休人员14人。
主要职能职责: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法制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设立大崇乡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乡本年度收入合计2249.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249.3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224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79万元,占25.38%;教育支出9.33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6万元,占7.84%;农林水支出1435.23万元,占63.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万元,占0.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9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31.77万元,占1.4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11.87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预算共有5个项目,合计115.05万元。其中:
1、2024年村级运转经费34万元。内容:村干部及离任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以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2、2024年村干部绩效奖励14.88万元。内容:7个村的村干部绩效经费。
3、2024年乡镇工作补贴47.7万元。内容:在职干部职工的工作补贴。
4、2024年遗属生活补助4.07万元。内容:2024年遗属生活补助。
5、2024年非税收入14.4万元。内容:完成2024年非税收入并支出。
在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大崇乡人民政府工作遵循新形势下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让市委市政府放心,使老百姓满意,始终坚持一手抓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手抓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崇乡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1、突出党建引领,规范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以及在基层各村的党建工作指导;在各项党建相关检查中达到标准。
2、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多措并举防返贫,助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贫困村发展一个以上特色产业,2023年每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达到了5万元以上。
3、深入开展信访服务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好。2023年综治民调成绩稳中有升,本区域内全年无发生任何治安问题和信访案件。
4、加强安全生产学习,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监管责任;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5、保障村级经费,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级运转经费按月拨付,在职村干部及离任村干部按月打卡到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我们认为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部门整体支出对保障老干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94 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有国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二是对各项往来账清理、清查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洪江市大崇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