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5 14:36 信息来源:洪江市大崇乡政府
洪江市大崇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法制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设立大崇 乡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崇乡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大崇乡人民政府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初预算数662.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61.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13.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19.6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5.9万元。 ⠂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6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6万元,农林水支出211.7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6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496.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0万元。 ⠂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66.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7.87万元,增加17.42%。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0.4万元,原因是操作失误,没计算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2022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82.1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6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68万元,项目支出166.2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