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 09:39 信息来源:洪江市岩垅乡政府
岩垅乡各村村委会:
为加强我乡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的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农村环境整治的示范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决定成立岩垅乡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机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第一组长:唐建平 岩垅乡党委书记
组 长: 肖春喜 岩垅乡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蓝 胜 岩垅乡副书记
滕仁杰 岩垅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杨倩文 岩垅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滕梓钰 岩垅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钦宋文 岩垅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杨 毅 岩垅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廉昕雯 岩垅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 肖海兵 芦获坪村党组织书记
粟忠华 空田村党组织书记
粟昌亮 力丰村党组织书记
杨家元 江坵村党组织书记
钦昌富 青树村党组织书记
李国锋 青松村党组织书记
高锋云 竹坪垅村党组织书记
谢忠元 星火村党组织书记
二、主要职责
落实乡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对各村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岩垅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杨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机构抽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