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9 09:12 信息来源: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决算
一、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行政区域内文化教育、农林水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乡设立一个独立核算机构——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内设财政所,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服务站,社会事业服务站四个站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71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46万元,增长7.6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等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1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9万元,占70.68%;项目支出501.44万元,占29.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71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46万元,增长7.6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等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1.46万元,增长7.6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等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总支出171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69万元,占41.08%;教育支出7.24万元,占0.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32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7万元,占9.28%;卫生健康支出28.33万元,占1.66%;农林水支出643.72万元,占37.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83万元,占2.8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58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52.97万元,占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7.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7.36万元,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91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共卫生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2.93万元,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所撤销。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3.12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0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8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68.68%;与上年相比减少4.83万元,降低4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
主要是日常保养维护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37.37%;与上年相比减少4.76万元,降低6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7个、来宾585人次,主要是业务检查及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5.73万元,增长62.97%。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万元,用于召开村社区会议,人数354人,内容为人大及村级工作布置等;开支培训费5万元,用于开展村社区工作培训,人数356人,内容为村社区财务培训、经济发展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2个,共涉及资金5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2个5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710.3万元,执行数17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率情况
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整体执行率为100%,各项资金均已按规执行。
2、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党建活动:全年开展活动15次以上。包括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及基层调研,参与率100%。
脱贫户医保征缴:完成率达100%,覆盖脱贫户445户1564人,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年共组织执法活动156次,出动执法人员499人次,行政处罚453起,共计5020元;汛期强降雨天气期间,共出动人员530人次,全覆盖开展“敲门行动”,提前研判地质灾害隐患,转移群众11户19人,清理道路塌方30余处,清理沟渠12处。
安全生产巡检:通过强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力度,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检查方式,重点查找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我乡共排查安全隐患101起,其中重大安全隐患22起,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综合时效与成本:所有工作均按计划节点完成,成本控制率做到≤100%,资金使用合规率100%,未超预算。
3、效益和满意度目标实现情况
安全成效:全年事故发生情况为零。重点部署访查自建房、交通运输、森林防火、烟花爆竹、校园安全、消防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济发展:2024年全乡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总额139.5万元,相比2023年增长69%,所有村(社区)全部达到10万元。其中,翁朗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0万元,跻身全市11强的行列,白龙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0万元;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合理使用风电征地补偿款,有效化解村级债务。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综合满意度达95%。通过电话回访调查,其中医保服务满意度99%,就业咨询满意度85%,安全生产满意度100%。
二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整体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未偏离预算数。税收入执收成本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在于我乡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减少,厉行节约。乡镇工作补贴、遗属生活补助增加,主要原因在于人员增加,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遗属正常生活,而相应增加支出。(二)部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调整预算的情况,编制范围不太全面细化,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在于:预算部门对于主要业务的实施情况来源于对业务部门的了解与询问,各部门沟通不够及时,难免存在与实际有偏差的情况。
三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强化项目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二)细化整体预算编制。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部门整体支出对保障洪江市龙船塘乡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科学发展城镇重要经济目标提供了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