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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船塘瑶族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9-09 15:54 信息来源: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政府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龙船塘瑶族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计划执法,划定职责边线、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促进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投 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 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努力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乡安监站应把全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在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乡政府分别对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乡的执法检查工作。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精心组织,严格保证检查内容及质量。

二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依法开展执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 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要把计划行政检查和暗访抽查对象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进行,要每月制定检查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要按“五步工作法”的程序步骤实 施检查,努力做到依法行政。

(二)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及时进行查处。在检查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严格遵守法纪制度,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始终做到监督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保障公务员履职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统一,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和队伍形象。

四 、工作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作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 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方式和频次

执法方式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执法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检查记录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点每月进行检查;对其他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