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9 16:05 信息来源:
城乡居民社保个人账户继承工作流程
一、业务描述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失踪、出国(境)定居、参加国家其他保险等情况的,应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终止手续,对个人账户还留有余额的应做个人账户返还及继承。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受理
洪江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居民社保中心)参保管理岗位及时受理乡镇劳保站协管员提交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申请表》(附家属申报、本人申请、生存认证核查、其他人员举报或通过稽核等渠道获取的相关信息说明),办理参保人员终止手续。
(二)参保终止确认
个人账户管理岗位审核参保管理岗位递交的相关资料,及时确认办理参保人员续保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三)账户继承
对确认须参保终止、且有个人账户继承或返还的,个人账户管理岗位根据继承人提供的本人身份证、相关银行账号复印件等交财务管理岗位,由财务管理岗位存档,并做后续支付业务。
三、核心提示
村(居)民委员会协办员要及时掌握情况,收集相关信息报送乡镇劳保站;乡镇劳保站经办人员每月按时向“市居民社保中心”报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终止申请表》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