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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4 15:59 信息来源:洪江市铁山乡政府

目录

第一部分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我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组织行政区域内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机构调整方案;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关、财政所、综治维稳站、农业服务站、社会事业服务站、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3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4.63万元,增长29.93%,主要是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安排的增加、人员工资的普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5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3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万元,占91.91%;项目支出124.58万元,占8.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4.63万元,增长29.93%,主要是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安排的增加、人员工资的普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4.63万元,增长29.93%,主要是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安排的增加、人员工资的普调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1.95万元,占4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1%;卫生健康支出20.7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3%;农林水支出564.31万元,占总收入比重3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4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71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9%,住房保障支出20.17,占总收入比重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8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8%,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教育支出19.0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1.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1.02万元,支出决算为7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2、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普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14万元,支出决算为6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82万元,支出决算为4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0.26万元,支出决算为7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8.81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6.17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22万元,支出决算为33.4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18、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预算执行收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2.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干部职工保险及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7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的68.23%,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完成预算的6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厉行节约,接待用餐基本上在政府食堂,大大减少了接待成本,与上年相比增加0.23万元,增加2.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公务接待费因财政问题尚未付款,结转到2022年付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65.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厉行节约,非必要不使用公车出行。与上年相比增加0.95万元,增加了25.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公务用车维修费因财政问题尚未付款,结转到2022年付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8万元,占63.67%,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1万元,占36.33%。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08个、来宾2618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乡镇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1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2.98万元,增长63.7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以及工资的普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21万元,用于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内容为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医保收缴会议、防汛会议、森林防火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九个,共涉及资金12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小溪村油茶后扶项目”“大段村肉牛养殖项目”等九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5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项目全部完成,通过验收,完成了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实施。

组织对洪江市铁山乡人民政府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58 万元,执行数为124.58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社会效益良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对项目管理的力度,提高村集体经济。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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