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5 15:50 信息来源:洪江市湾溪乡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从 6 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以下简称“回头看”)。为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 “非农化”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实施的各种非农建设行为,全面开展“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湾溪乡“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任务是,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及时调度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开展整改落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发挥激励警示作用,确保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王安安 (乡长)
副 组 长:袁海桢(农业分管领导)
向绍早 (国土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乡自然资源所、经管站、纪委、派出所、乡财政所、应急办、乡统计站。“回头看”协调推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经管站,负责专项行动“回头看”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
主 任:向和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组成人员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自然资源所的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联络专干: 易胤谷(乡农业经管站 17365788701)
向其军(乡自然资源所 15367579813)
联系电话:0745-7580016(乡办公室)
三、“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在全乡范围内,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区分类型、分类整治;对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惩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回头看”重点聚焦以下三类问题: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按照“回头看”工作要求,在全乡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排查,对照自然资源部门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图版,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逐个排查核实,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摸清底数、发现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
(二)坚决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在整治整改过程中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防止“一刀切”,切实加以整治。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 “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问责。
(四)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回头看”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回头看”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社区严格履行“大棚房”“回头看”排查与整治主体责任,清理排查阶段工作由乡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乡自然资源所全力配合;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一)职责。村、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要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片区小组。
(二)村、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组对排查清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对擅自新建、改扩建、非农利用等土地违法行为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协助开展对“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
(三)部门协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六、工作步骤
此次“回头看”行动,分清理排查阶段、整治整改阶段、总结报告阶段。
1. 清理排查阶段(7 月10日前)。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对照2019 年 3 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汇总表进行排查;二是对照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设施农用地图斑进行排查;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开展“大棚房”问题重点排查,按网格化模式开展拉网式排查。7 月 5日前,将“回头看”工作情况以表格签字盖章报乡农业农村部门,7 月 10日前形成汇总表、排查报告,以乡人民政府名义报洪江市人民政府。
2. 整治整改阶段(8 月10 日前)。开展“回头看”整治。按照“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意见等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3. 总结报告阶段(8 月 月 15日前)。清理排查、整治整改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形成专题报告,8 月 10 日前以乡人民政府正式文件报洪江市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相继负责、村、组落实的责任制,以乡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的推进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业务培训。为提高“回头看”工作的政策适用准确率和执行力,在 7 月 3 日,组织村、组开展“回头看”业务培训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 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强化监督检查。集中清理排查、整治整改期间,乡“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要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社区“回头看”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在清理排查、整治整改工作中存在思想懈怠、工作不力的问题,要进行问责追责。要充分落实监管责任,做到监管留痕,实现闭环监管,同时,上级业务部门也要对各乡、村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暗访问责。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社区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回头看”工作期间,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一下班前报送上周“回头看”工作情况。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社区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
(七)建立常效监管机制。社区要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杜绝“大棚房”问题零增长。
洪江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举报电话:17365788701(乡农业农村经管站),15367579813(乡自然资源所)。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