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5 15:03 信息来源:洪江市湾溪乡政府
各村委会:
为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巩固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成果,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16]16号)和洪江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森林采伐指标的通知》(洪林字(2020)9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度森林采伐指标下达到各村(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森林采伐限额
(一)林木采伐指标坚持入村到户,以年度采伐限额为林木采伐控制指标。
(二)集体(个人)的林木采伐指标要按照“灾害材优先、贫困户优先、流转合同到期的优先”的原则,将采伐指标分配到 农户或森林经营者中。
(三)确保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成效。
二.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一)坚持自愿申请原则。由林权所有者凭林权证及相关材料向乡林业站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简化办事流程。乡林业站应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林农采伐申请,集中到市林业局统一审批,统一办证。
三.强化采伐监督管理
林业站要切实加强采伐源头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对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造林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分配采伐指标,其采伐申请不予受理。
湾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