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3 18:03 信息来源:洪江市雪峰镇政府
洪江市雪峰镇人民政府
雪峰镇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工矿、建筑施工领域等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
3.火灾事故。
4.集镇市政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
5.特种设备事故。
6.烟花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7.农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
8.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
9.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应急办的领导下,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要建立本系统重特大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镇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易荣华担任,副指挥长由镇长杨阳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组长,镇应急办、派出所、工商所、党政办、综治办、民政办、计生站、农技站、财政所、农机站、文化站、自然资源所、卫生院、水管站、供电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为村级主要负责人,各支委和村委为组员。
(二)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镇政府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党委书记易荣华任组长、镇长杨阳、党委副书记肖金坤担任副组长。具体职责是:
(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技术鉴定等工作。
(3)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
(4)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5)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
(6)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7)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8)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9)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10)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11)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抢险救援工作组
抢险救援工作组由综治办、应急办、派出所、民政办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由镇人大主席杨元喜任组长,政法委员易东林、副镇长邱铃为副组长,具体职责是:
(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3.医疗卫生工作组
医疗卫生工作组由卫生院和相关部门组成,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姚碧琼为组长,组织委员邓艳凤为副组长,具体职责是:
(1)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
(2)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
(3)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4)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4.治安交通工作组
治安交通工作组由派出所、司法所、交管站等相关部门组成,由政法委员易东林任组长,具体职责是:
(1)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3)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
(4)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
(5)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5.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政所、民政办和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由宣传委员尹智超为组长,副镇长谢周顺为副组长,具体职责是:
(1)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2)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6.新闻宣传工作组
新闻宣传工作组由党政办、文化站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由党委副书记肖金坤任组长,宣传委员尹智超为副组长,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
(2)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
(3)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
(4)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
7.善后处理工作组
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司法所、民政办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由纪委书记向峋江任组长,副镇长邱铃为副组长,具体职责是:
(1)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
(2)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
(3)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
(4)负责接待上访人员。
(5)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8.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1)应急办: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
(2)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党政办: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工程,集镇公用运营的各类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及组织实施事故新闻报送工作。
(4)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组织协调。
(5)农机站:负责农机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
(6)文化站: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7)卫生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救治药品的组织协调。
(8)民政办: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已参加工伤保险伤亡人员的医疗赔偿、工伤康复、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9)财政所:负责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等资金的保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镇政府及时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信息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可能引发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市级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市政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镇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四、应急行动
1.预案启动后、镇政府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镇政府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
(2)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镇政府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3.进入工作状态的各工作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与镇政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组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4.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以属地为主,凡进入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
2.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
3.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4.医疗卫生工作组要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二)事故调查及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市安监部门和市政府。
六、宣传和培训
各村(社区)、镇属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洪江市雪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