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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平乡2022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15:16 信息来源:洪江市太平乡政府

 

 

太政发〔2022〕32号

 

 

 

太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乡2022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太平乡2022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平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太平乡2022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确保我乡耕地底线目标466.39亩不再减少,坚决完成省、怀化市、洪江市下达的2022年耕地恢复任务,根据《洪江市2022年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现结合太平乡实际,就做好我乡区域内2022年度耕地恢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按照“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要求,对我乡466.39亩耕地补录项目落实情况按时按质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耕地恢复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耕地恢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易  茂  

第一副组长:吴增元

副  组  长:向非凡  肖调龙

成      员:夏梦繁  马有良  胡玮君  舒 宇  陈虹名

石惠文  汤朝辉 段招福  邓必连 以及各村(社区)驻村组长、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平乡自然资源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自然资源所长邓必连兼任,具体负责全乡耕地恢复工作。

三、时间安排

 太平乡2022年耕地恢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6月-7月上旬)。根据上级安排到各村(社区)图斑任务量,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选址整改,各村安排专人到整改耕地对象农户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对耕地恢复图斑进行登记,建立问题台账,确保耕地恢复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021年7月下旬—10月上旬)。各村根据选取的图斑按复垦的要求复垦到位,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对落实耕地恢复的要及时销号,确保10月上旬前整治到位。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22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项目实施完成后,报洪江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复垦面积分别以上级部门最终验收确认的实际新增耕地面积为准。

 

附件:太平乡2022年恢复耕地面积任务表

 

 

附件

太平乡2022年恢复耕地面积任务表               单位:亩

序号

村别

2022年恢复耕地任务面积

备注

1

太平社区

29.74

 

2

福兴村

67.31

 

3

黎溪村

42.12

 

4

松板村

102.55

 

5

补顺村

23.44

 

6

溶溪村

92.23

 

7

磨回村

81.41

 

8

太平村

27.59

 

 

合计

4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