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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7 10:51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九月二十六日,我乡工作人员和海事处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湘洪江标渡5037渡船作业时,部分乘客未穿戴救生衣,我乡工作人员和海事处工作人员依法对船主处以两百元罚款,且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船主作业时必须保证全部乘客都有效穿戴好救生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