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9 15:46 信息来源:洪江市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0〕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聚焦巩固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市乡村物流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电商培训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求,推动农业农村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注重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主体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政府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跃市场,振兴乡村
支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克服疫情影响,实现乡村振兴。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结合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挖掘产业优势,突出产品特色。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四大体系建设。
(四)规范发展,注重绩效
坚持规范发展,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注重绩效管理,加大力度助推脱贫攻坚,推动政策发挥实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通过示范建设,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农村电商实现快速发展,在巩固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上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达到30%以上。
(一)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整合现有各类资源,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市乡村三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全市电商服务和物流服务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同时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同比项目实施前降低20%以上或与长沙地区持平),提高配送时效(市到村不超过2天)。
(二)通过深入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培训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氛围,提高农村电商意识,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其中各行政村的普及宣传培训率达到农村留守人员70%以上;电商技能培训达到3000人以上,就业创业转化率达到20%以上。
(三)重点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对在示范项目建设期内新增有效投资额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和带动不少于3个产业,10家相关企业,在产后商品化设施设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许可和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末端销售网点建设等方面开展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与市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商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有效推动农产品上行和产业升级。
四、建设任务
(一)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原则,在洪江市隆平电商产业园建成1个1000平米的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在相思湖廊桥月影打造1个500平米的电商网红一条街(O2O展销馆),140个乡镇村电商服务站,行政村的站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培育不少于3个电商示范村,初步构建市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市电商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1.建设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采购方式在交通便利的位置,依托隆平电商产业园升级改造建成1个经济适用、硬件和软件设施设备配套、各类功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规范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提供各类电商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前3年免费向入驻企业、团队或个人等提供办公场所和水电网等公益性服务,以吸引电商平台、企业或创业群体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集聚,形成浓厚电商氛围;
三年后,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入驻的相关电商企业按市场价交纳房租和水电网等费用,运营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和政府提供各类电商服务,同时将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电商网红一条街(O2O展销馆)紧密的结合起来,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运营。
(1)突出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以接待检查、产品展示厅为主要功能,场地和设施大部分投入使用,负责运营团队组成不少于5人,相关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能发挥 “指挥中枢”作用,统筹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为乡镇、村两级电商服务站点提供运营指导服务,丰富经营内容,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2)引进电商服务企业不少于5家,为我市电商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各类电商综合性服务(不限于产品孵化研发、网店运营指导及代运营、美工服务、图片处理、品牌包装、仓储物流、数据服务、电商培训、直播带货、文案短视频拍摄等营销策划等服务,开展电商沙龙主题活动,为企业或政府提供方案策划、项目咨询申报、商标代办、SC代办等)。
(3)引进相关农产品电商销售企业不少于10家,并为相关电商企业提供仓储、物流、产品检验等服务。
(4)开展农产品上行相关活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特色农产品营销和推广活动、开展网红直播孵化大赛等。
(5)开展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础性工作服务。包括电商相关咨询指导服务、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服务、各类综合示范市相关数据报送、设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并完善相关内容、工作宣传总结、资料整理汇编等基础性服务;建立完善特色农产品资源信息数据库、打造5款以上精品网货、建立30款产品以上特色农产品标准化流程、培训或指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触网30家以上、培育网红直播20人以上。
(6)其他电商宣传推广相关服务。
开展综合示范工作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制作一部8-10分钟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宣传片、在市区内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范大型户外宣传广告2个以上、在各乡镇村合理布置100条以上的小型标语、墙体广告、并充分发挥当地电视等媒体宣传综合示范工作。
2.打造洪江市电商网红一条街(O2O展销馆)
为拓宽线上线下展销渠道,结合洪江市深厚的文化旅游底蕴及农特产品独有的特色,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采购方式,依托相思湖廊桥月影改造建成1个具有洪江市特色的电商网红一条街(O2O展销馆)。
充分发挥电商网红一条街线上线下的展销作用,前3年免费向入驻企业、团队或个人等提供展销场所和水电网等公益性服务,以吸引知名电商平台、本地电商企业或创业群体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线上线下集聚,形成浓厚电商氛围,打造洪江市线上线下的“网红”名片。
(1)引进相关农产品电商销售企业或创业群体不少于20家,并为相关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产品检验等服务。
(2)开展农产品上行相关活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线上线下年货节活动等。
(3)将廊桥月影打造成网红直播基地。在相思湖廊桥月影树立“黔阳”牌农产品网红地标标识,引导入驻企业依托相思湖廊桥月影的文化旅游资源,结合我市农特产品丰富的天然优势,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直播平台,培育网红直播带货,提高洪江市电商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3.建设乡村电商服务站点。
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资源整合、开放共享、布局合理、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原则,整合天猫、京东、邮政等企业的自建站点、兴盛优选、美团优选等连锁加盟站点、村民个人店铺等现有资源,新建20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2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服务同网。站点硬件建设标准:
1套标准化电商服务站点标识;1套农产品展示和收发快递货架;1台商用真空包装机;1个物流电子称重盘;1个快递打单机;1套快递出入库扫描仪一体机等,20个乡镇站点各配备1套标准直播设备,所有站点统一将电商服务内容和快递收费标准公示栏、站点管理制度栏、站长职责栏进行统一规范和上墙,建立工作台账等。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站点进行管理运营,制定乡村服务站点动态运营管理制度,建立站点运营、站点考核、站点淘汰等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对站长进行培训和运营指导,为周边村民提供政策宣传、代购代销、代收代缴、快递收发、物流仓储、金融服务、便民服务等电商服务,所建站点下行金额月均需达到2000元以上,上行金额月均不低于1000元以上,具备一定的持续运营能力。
(二)市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通过以奖代补或政府采购方式,充分整合邮政、供销、四通一达快递、商贸物流等快递和物流资源,依托洪江市隆平电商产业园,在仓储中心位置规划建成1个占地面积1500㎡以上,经济适用、硬件和软件设施设备配套、制度完善的市乡村电商物流一体化配送中心,并在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点叠加物流功能,实现电商物流站点与电商服务站点整合,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市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快递物流对乡镇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收发快递物流成本明显降低,与项目实施前降低20%以上。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一是引导承办企业对入驻物流配送中心的快递企业的各类设施设备、运输车辆进行评估和整合,至少整合3家以上快递企业,实现共享资源,节约成本,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确定1家物流快递公司开通4条市乡村配送线路,按照每2天配送1次的要求,为市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打通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二是在整合市乡村电商快递基础上,逐步向日常消费品和服务的整合延伸,拓展物流市场,为各类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各类物流服务,实现统一管理、统一仓储、统一调度,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益,提升共同配送效率和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联合商务、财政等部门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引导和带动相关企业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在产后商品化设施设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许可和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等方面开展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按“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依纪、依规、依程序”原则,组织第三方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评选,并进行公示无异后择优确定支持对象。对纳入支持范围内的项目,支持金额按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内新增有效投资额的30%,总金额不超过420.95万元的标准进行确定,支持项目和金额确定后,按照先由项目企业按项目申报方案进行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第三方验收后,再拨付相应的资金。通过项目建设,逐步建立与市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商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有效推动农产品上行和产业升级。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电商普及 培训和技能培训。普及培训要实现218 个行政村(含社区)全覆盖,以下乡入村培训方式开展,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场,培训对象为留守在家人员,数量要达到70%以上留守在家人员;同时要针对市乡村三级干部开展不少于3次电商普及培训。
技能培训人员不少于3000人,培训场次不少于60场,每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总体就业创业转化率不低于20%以上,即就业创业人员总数不少于600人以上,其中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训3人及以上从事农村电商的带头人。培训对象为合作社负责人、电商服务站点从业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电商就业人员考核标准为就业人员与电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月工资不少于2000元;电商带头人或电商创业人员考核标准为月平均电商销售额不少于2000元。
(五)其他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或内容。
五、资金安排
本项目总资金为2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经预算,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如下:
中央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安排使用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资金构成 |
||
建设内容及资金 |
中央资金 |
配套资金 |
||
1 |
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 |
市级服务中心(隆平电商产业园)建设费:165.85万 三年运营费(含租金):365.2万 |
742.55 |
0 |
电商网红一条街(相思湖廊桥月影)建设费:29.5 三年运营费(含租金):21.6万 |
||||
乡村站点建设费:70.4万 三年运营费:90万 |
||||
2 |
市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与运营 |
市级物流中心建设费:314.9万 三年运营费:210.6万 |
525.5 |
0 |
3 |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
普及培训费:62万 技能培训费:249万 |
311 |
0 |
4 |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
以奖代补费: 1.农产品产后设施化处理设备设施 2.农产品冷链物流 3.农产品品牌和标准化建设 4.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5.末端农产品销售市场建设 |
420.95 |
0 |
5 |
电商培训及站点运营等奖励 |
1.每年对电商培训100名创业突出个人进行奖励10万,3年30万; 2.每年对运营效果突出,农产品上行突出的50个站点进行奖励10万元,三年30万; 3.对农产品上行突出的电商企业进行奖励,共40万。 |
0 |
100 |
6 |
项目宣传推广、项目管理与监管、工作经费 |
宣传片制作:10万; 户外大型广告:15万; 乡镇村广告:10万; 电视媒体宣传:20万; 项目全程监管费:30万; 绩效评价费:5万; 项目验收费:10万; 工作经费:100万。 |
0 |
200 |
7 |
合计 |
2300 |
2000 |
300 |
各项目费用经过财政局财评后最终确定。在各项目建设验收过程中,如出现项目验收未完全达标,导致项目资金未使用完的,根据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节余资金进行调整统筹安排,或用于支持农村流通领域建设。
六、时间进度安排。
(一)调研准备(2020年8月—2021年2月)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组建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开展深入摸底调研,对全市产业特色、电商发展、物流现状和电商人才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掌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第一手资料;组织外出学习调研,到省内外优秀的示范县和承办企业进行学习调研,对接考察相关承办企业,吸取经验和教训。
2.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选址和装修设计工作,并制定项目招标文件及评标要求标准、制定供应链项目申报通知、制定相关合同、配套资金奖励使用标准等文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供应链项目通过第三方竞争性评选确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3月—2022年1月)
主要任务建设进度要求如下:
2021年6月前普及培训任务完成30%,技能培训完成30%,站点建设任务完成30%。
2021年9月前市级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成改造任务并开始运营,普及培训任务完成60%,技能培训完成60%,站点建设任务完成60%。
2021年12月前普及培训任务完成100%,技能培训完成100%,站点建设任务完成100%,组织完成农产品供应链支持项目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
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第三方监管机构、会计事务所进行项目验收,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承办企业进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省厅组织第三方开展的中期绩效评价和验收复核。全面总结示范创建经验模式,形成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
根据项目验收工作中针对存在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和持续运营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示范建设成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font face="方正仿宋_GBK" >为加强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成立洪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多部门多层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乡镇长为具体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举措。在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从土地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乡村振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二)组建工作专班和压实责任
⠼font face="方正仿宋_GBK" >为协调有序的推进洪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组建洪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专班,充实人员,强化工作力量,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市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建立项目监管和问责机制
为确保项目规划、有序、高效推进,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会计事务所进行跟踪咨询服务和资金监管。建平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四)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办企业相关内容。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布相关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委监委、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供交易及活动信息,并确保信息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承办单位报送的各项数据,对不符合实际或填报不全的信息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的信息安全。
(五)加大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网站、微信、广播电台、报纸、电视台、乡村墙体等媒体工具和载体,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及时报道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