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3 17:41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1号)、等法律、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拟对我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进行规范,于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将《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一条建议如下:
垂钓个人和团体必须主动到市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垂钓时间是否有限制,每次垂钓是否要提前申请。
洪江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