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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洪江市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专报

发布时间:2022-01-27 15:38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01日—31日,市长热线办公室共接到有效电话投诉644件,市长信箱接到有效信件19件,目前,市长热线办公室已解答处理电话投诉644件 ,占投诉总数的100%,市民求助17件、咨询387件,投诉236件、建议4件、主要内容如下:

市民投诉:来电人陈先生反映安江镇出租车车牌号码为湘NY5**有不打表乱收费的行为,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尊敬的陈先生:

   您于2021年12月2日来电至市长热线,关于安江镇出租车车牌号码为湘NY51**有不打表乱收费的行为,我中心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中心已收悉,情况基本属实。

   2、我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理200元的罚款。

   3、我中心责令该驾驶员当面对当时人陈先生道歉。已取得陈先生的谅解。

   4、责令公司驾驶员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非常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市民投诉:反映10月7日晚上7点50在安江电解锰厂彩票室被人打伤眼睛受伤报案,安江镇派出所要其结案,但是向女士一直未见当事人,认为处理案件流程不合理。

处理结果:12月13日接到贵办转交的“向女士投诉安江派出所案件处理不合理”的交办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安江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今年10月7日晚7时许,我局安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向*松喝醉酒后将向俞妃眼部打伤。接警后,民警及时出警。因向俞妃伤情暂不确定,民警查实向*松身份后让其预付2000元医药费,等向*妃伤情确定后再进一步处理。同时,安江派出所将该警情受理为行政案件办理。

向*妃伤愈出院后,民警要求向岩松到派出所进行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民警已传唤向岩松,但向岩松于10月31日外出至浙江。民警电话联系向*松,向*松称愿意赔偿医药费及营养费,但人在外地暂时不能回来,可由其朋友前来代为赔偿。

因向*妃提出的赔偿数额与向*松准备的赔偿数额差距过大,且向*松没有到场,并无诚意,民警认为该案已经不符合调解条件;且向岩*外出多日未回住所地,民警认为其属于外逃逃避处罚。因现有证据已证实向*松殴打他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待向岩松归案后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民警已当面告知向*妃,待向*松行政处罚作出后,民事赔偿部分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洪江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0日

市民投诉:来电人反映7月26安江镇和安佳园10栋发生肢体纠纷,通过派出所工作人员蒋军,向林协调处理,当时的处理结果是对打人的市民进行拘留处罚,但至今没有兑现,市民咨询被告知由于打人方要上班所以迟迟没有执行,来电人对此处理不满意。

处理结果:12月13日接到贵办转交的“杨女士投诉安江派出所对案件处理不到位”的交办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安江派出所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今年7月26日16时许,和安家园居民曾*敏买了一辆新车在楼下放鞭炮庆祝。正在楼下大厅打牌的杨*霞听到鞭炮声就说小区不让放鞭炮,于是曾*敏的母亲向玉枚和杨*霞争吵起来,随后曾*敏与其老公杨*波参与其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被小区居民劝和拉开,在相互殴打的过程中,杨*霞和向*枚都有受伤。安江派出所接警后及时出警,并将该警情受理为行政案件。

因双方都是和安家园小区10栋居民,民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达成调解协议。9月19日,我局依法对杨*波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决定。办案民警多次到杨*波家里对其执行行政拘留,但杨*波均不在家。目前,我局安江派出所正在积极查找杨*波,待其到案后立即执行。同时,我局也将加大工作督促力度,确保依法打击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