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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洪江市市长热线专报

发布时间:2021-04-09 14:20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01日—31日,市长热线办公室共接到市民来电记录551件,记录事件551件,目前,市长热线办公室已解答处理电话551件 ,占投诉总数的100%,市民求助27件、咨询225件,投诉114件,建议5件,无效事件180件。市长信箱共接到市民来信15件。主要内容如下:

1、市民求助:来电人为岩垅乡青松村21组村民冯小波1998与村委口头签订20年使用合同,现已到期,村委不予退还。

处理结果:1999年青松村(原春晨村)与21组农户签订协议流转农户柑橘园村里进行承包,承包期从2000至2050年,村里现存有原始依据。村里每年按流转面积按时支付农户租金,2021年度的租金已于今年3月份全部支付到位。市民求助人冯小波家的租金己由其父亲冯森(现年62岁,在外务工)领取。 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2、市民咨询:来电人为雪峰镇两溪口村肖枝梅,是贫困户,现想咨询是否可以申请低保户。 

处理结果:市民朋友: 您好!您向市长热线反映咨询:自己是贫困户,是否可以申请低保。现回复如下: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查阅了农村申请低保条件和流程,农村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申请农村低保。申请办理流程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后工作人员组织走访调查并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人员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评议并公示(评议通过并且公示无异议)→乡镇组织召开民主评审会作出审核结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录入社会救助系统并将审批结果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进行审批作出审核结论将审批结果反馈至乡镇并公示→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身体健康! 雪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3、市民咨询:来电人店铺位于安江镇商业西路,名叫筷乐食府,环卫工人告知每年要收取1200元的垃圾清理费,且只有餐饮店才需要缴纳,请问是否合理。 

处理结果:王女士:你反映“你的店铺位于安江镇商业西路,名叫筷乐食府,环卫工人告知每年要收取1200元的垃圾清理费,且只有餐饮店才需要缴纳,请问是否合理。”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店主沟通,该路段清扫、保洁人员要求店铺给予其垃圾清理费用是不合法行为,已与深圳城建物业保洁公司沟通处理,因其是要求收取,但店主未给其本人,对该环卫工人教育处理,要求其认清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在今后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店铺索要钱物,否则依法处理。环卫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该事项的监管。 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4、市民投诉:反映湾溪乡古峰山村有人非法采矿,山体破坏严重,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您好,自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核查,现答复如下:湾溪乡古峰山村现有一家麻石开采公司,为天佑石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2018年下半年入住古峰山村,经核实,该公司证照均有、手续齐全,自入驻以来均在完善矿区基础设施建设,未进行开采,无非法开采情形,采矿证有效期至2021年4月9日,目前正在办理续证。矿区有大面积黄土裸露均为矿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时所挖出的废弃渣土,公司入驻以后,湾溪乡人民政府多次督促该公司加强对废弃渣土的管理治理以及沉淀池的修建,确保不发生任何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安全事故。现矿区已修建挡土墙2处,沉淀池5个,有效保障矿区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生产生活,对于您的反映我们非常感谢,下一步,湾溪乡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巡查督促力度,确保天佑石业发展公司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及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5、市民投诉:安江振华职业学校307班学生反映出去实习期,回来后发现寝室的衣服在没通知本人的情况下被老师全都丢了。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刘同学:你好!你反映的“振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返校后衣服丢失”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已责成振华职业学校就此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你打寒假工于3月5日实习期满返校,但并未住校,对班主任说要转学到长沙铁航(已入读长沙铁航),回来打转学证,直到3月21日到学校寝室后说衣服丢失。据了解:你之前留在学校寝室柜子里面的是一些鞋子和袜子,因有异味大扫除时已被同学清理出去,被子被套则由班主任放在了学校板房存放,你可以随时来取(注:返校当天班主任已通知你处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对于学校未保管好学生寝室衣物的行为,是学校工作未做到位,我局已对学校行为进行批评并要求其整改到位。 祝你学习进步! 洪江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6、市民投诉:黔城镇柳溪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现拆迁款被村干部说成是其个人款项,请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2019年9月份因职业中学实训楼建设,征地拆迁办对江南村4组、6组、7组、8组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并于2020年9月8日将一期征收款拨入江南村村级账户上。在分配方案上,江南村4组、8组经组集体讨论研究并已将征地款打入村民账户上,而江南村7组因组集体与村民在征地款分配方案上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江南村村干部会同黔城镇司法所管理站、征迁办、林业站等部门多次与8组村民进行协调,就征地款分配方案未达成共识,至今征地资金在村集体账户上,江南村后续将进一步做好本组协调处理,促成江南村7组在分配方案上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