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0 01:12 信息来源:
2017年3月01日—31日,市长热线办公室共接到有效电话投诉26件,目前,市长热线办公室已解答处理电话投诉26件 ,占投诉总数的100%,房屋拆迁问题2件、村民纠纷2件、教育投诉3件、市民监督2件、商品质量监督3件、农业咨询4件、电力投诉3件、其他7件。市长信箱收件19件,已回复18件,1件正在办理中,主要内容如下:
1、来电人投诉:来电人是安江镇太平乡福田村村民,现反映电力公司需要统一换表,来电人现提出一点建议,由于之前的高压线离地面距离太短,对村民外出作业不安全,希望电力公司能够将高压线换到相对安全的距离。
处理结果:已经联系电力公司 由于电力公司没有外网,所以无法发送单,电力公司称会联系来电人处理此事。
2、来电人投诉:安江镇河边防洪堤垃圾桶与一些锻炼的设施遭到人为破坏。垃圾乱扔,环境遭到破坏。甚至有人在河边搭建房屋。请相关部门一起维护公共设施 核实并处理此事。
处理结果:关于李先生2017年3月6日市长热线的回复李先生:你好!你于2017年3月6日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河边防洪堤垃圾桶的问题已收悉,我镇接到热线交办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实地查看,现回复如下:1、防洪堤果皮箱使用时间已经四年,损毁严重,现在研究更新,对原来损坏的果皮箱5日内组织维修到位。2、河边临时构筑物限定其7日内移除,已下达移除通知书,7日后未移除将依法拆除。谢谢你对安江城区公共设施的关注。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2017年3月7日
3、来电人求助:来电人家住锦绣铭邸,现投诉芙蓉中学每天早上6点半准时放广播,而且声音比较大,直接影响到小区住户的生活,请相关部门协调此事。
处理结果:您好,感谢您对芙蓉中学的工作的关注,芙蓉中学先修建于锦秀名邸等住宅区,地理位置相对特殊,周边住宅区环绕学校陆续修建,学校校园广播的使用是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部分。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经核实,学校于每天早上6点半准时播放广播学生起床早操,学校广播操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设的,属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您的问题提出之后,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商议解决方案如下:对因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给您和您的家人的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遗憾,并致歉意。学校将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之上加大对学校广播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使用广播系统的人员再次进行培训、尽量减小学校广播音量,以期将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注。
4、来电人申请:来电人投诉教育局7736270(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态度差,不作为。对于来电人投诉的问题推诿,甚至挂电话,来电人投诉其不为市民处理事情,不接受市民监督。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
处理结果:经查,2017年3月13日10点27分,洪江市教育局监察室接一女性市民投诉(座机:0745-7736270,接听时间为5分55秒),投诉内容为芙蓉中学广播声音过大,声称其住房噪音达到140分贝,影响其正常休息。该女士3月2日第一次投诉中,教育局监察室工作人员告知其,学校噪音不属于监察室事项受理范围,如学校确实造成噪音扰民,监察室可向芙蓉中学进行协调。同时,还告知其可以向环保部门或公安部门等主管部门投诉。在3月13日第二次投诉中,该女士声称芙蓉中学广播系统声音依然很吵,对其生活产生很大困扰,声称自测室内噪音达到140分贝,教育局不作为,情绪较为激动。监察室工作人员对此情况进行了耐心解释,表示已向学校进行了沟通协调,学校也作了整改,学校广播也是为了正常教学需要,请其谅解。同时也告知,学校噪音污染不属于教育局监察室受理事项,如确实存在,可向环保等主管部门反映。此后,为确认情况,该室于当日10点35分给学校纪检员再次向芙蓉中学协调联系。学校确定,学校已采取必要措施,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请周边居民了解。综上所述,教育局监察室对该女士学校噪音过大投诉问题,已作妥善处理,向学校进行了沟通协调,学校也做了相关整改,并明确告知其投诉主管部门。不存在“对于来电人投诉的问题推诿,不为市民处理事情,不接受市民监督……工作态度差,不作为“问题。
5、来电人咨询:来电人是安江镇下坪村村民,他反映他们村书记胡庭金已经65岁是否还能连任任村干部。
处理结果:胡爱和:你好!你于2017年3月21日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村书记胡庭金已经65岁是否还能连任村干部”已收悉,我镇接到热线交办后,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中共安江镇委员会关于申请放宽村(社区)党支部委员提名人选胡庭金等21人年龄和任职时限的报告》(安报〔2017〕2号)就胡庭金等21人支部候选人预备人员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告,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优秀的提名人经乡镇党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年龄和任职时限可适度放宽。”经镇党委研究,胡庭金等21人虽已超过年龄限制,但履职能力强,党员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镇党委申请放宽年龄和任职时限,将胡庭金等21人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村干部提名人选。2017年3月12日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专门就同意放宽村党支部委员提名人选任职年龄和任职时限进行了批复,同意胡庭金等21人继续提名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6、来电人求助:当事人在东方广场4栋31.32号门面开成衣店,当事人到广州进货,在火车上接到店员来电。3月22日下午三四点左右,一群来路不明的人进入当事人店内,直接就抢夺当事人店内衣物,还打伤店员。店主3月22日下午已经在赶回来的路上,店主也不认识抢夺衣物的人。当事人小姨立马报警,派出所在十几二十分钟才到达现场,把闹事人员和店里店员带回来派出所调查。下午五六点左右,派出所民警与店里店员说道,这属于民事纠纷,需要放人,在店主小姨的拦截下,不让派出所放人,要求给一个处理,为什么抢夺衣物,动手打人不被关起来,而是派出所要放人?在8.40到9点左右,派出所民警拉住店主小姨,然后把抢夺衣物,打人者放走。现在当事人请求派出所给个放人的理由?为什么没有等当事人回来了解情况就放人?为什么派出所给出的说法是民事纠纷案?
处理结果:当事人跟派出所向所长电话联系过,这次事件属于经济纠纷,向所长建议当事人走司法程序。
7、来电人投诉:来电人反映:在市工商局旁边有一辆特警巡逻车辆不挂牌,以及在黔阳古城的治安巡逻车辆不挂牌;公安局占用人行道做停车位,当事人觉得不合理。请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市公安局在古城巡逻车辆属电瓶车,不属于必须上牌的机动车范畴,因而未挂牌照;巡特警大队巡逻用车已按照《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了上牌,因日常巡逻工作需要只悬挂了“特警巡逻”的拍照,今后将改进。由于城市规划原因,公安局门前设立的公共停车位较少,群众到公安局办事所开的私车较多,公安局车辆有时因无停车位偶尔占用人行道停车,亦属无奈之举。今后我局将加强门前停车的引导工作。
8、市民来信:建议政府拨付资金将黔城水口山、污水处理厂后面的一口水井推倒重建,加上盖子,造福就近市民取水方便。
处理结果:黔城镇相关责任部门及工作人员已对此事进行实地调查,由于水口山水井的水质优良,众多黔城城区的居民在此打水饮用,打水人太多,再加上冬天属枯水期,所以水量供不应求。我镇多次在此处立下温馨提示牌,提醒大家节约用水。后期我们仍会研究制订合适的方案来保护此处水源。也欢迎广大群民百姓对我们监督指导。
9、市民来信反映:黔城牛头湾社区喜鹊塘巷十一煤矿家属区门口有人散养了一大群鸡,到处是鸡屎,现在全国各地包括我省都出现了禽流感疫情,请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经黔城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喜鹊塘巷十一煤矿家属区门口的确存在散养家禽现象,3月5日社区工作人员已经联系了该业主,对他做了耐心的劝导工作,业主也表示不再将家禽放出来。通过近两天的观察,该家属区门口的确未见到散养家禽现象了。后期我们仍将加强监督和管理。
10、市民来信咨询:村里换届选举开始了 我想咨询一个小小的问题 就是前任村干部为进新屋办酒席辞去了村干部职务 现好事办完了 如果村民信任 还能否继续担任村干部。
处理结果:省、怀化市、洪江市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对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均进行了明确,具体是:坚持“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原则,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人选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要把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党规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①政治上存在问题,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言论的;②与敌对势力勾结或者非法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③没有履职能力或者在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时不尽责、履职意识不强的; ④操纵、干扰、破坏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⑤违反公序良俗,群众反映强烈的;⑥其他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认为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所说的辞职村干部不属于以上“九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不属于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相关推荐办法或选举办法中明确的不得列为候选人情形的,可以通过正常选举程序被推选为候选人。反之,则不能列为候选人。如您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您所在的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站进行咨询。
11、安江市民来信反映:来到安江第一印象就是交通混乱,三无车辆在街上飞奔,报废车辆横冲直撞,乱停乱放的车辆更不用说,经常性的堵塞交通,消防通道也好,学校门口也好都是他们的停车区,政府不知在干什么,交通部门不知在干什么,唯一的红绿灯路口,也约束不了他们,但隐藏的危险不言而喻,那些无牌车辆这么明目张胆乱来,行人车辆小心再小心也会被他们祸害,我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行动起来,为安江十多万生灵做点实事,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
处理结果:由于安江是老城区,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人口较多,道路狭窄,车辆不断增加,给城区的交通管理造成了难度。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镇成立了交通管理办公室,专门从交警、运管、城管抽调相应精干人员,对城区的交通秩序进行常态化管理。目前,我镇已经由交管办牵头,组织开展了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打击纠违巡查,计划在三个月内根本扭转安江城区交通混乱的被动局面。
12、市民来信反映:黔城商贸城周边老湘州大酒店楼上有人组织卖保健品,糊弄中老年人,以免费赠送面条等物品,大肆炫卖、夸大海效功能保健品,保健品没有厂家、批号等,甚至听闻有人竟然花了2000多元购买,请食品药品监督局速速查出,他们营业时间清晨7:00集合,8:00散伙,躲避查处,这种现象据街坊已经有几天了,专门针对中老年人,可能明天还搞1天,之后就走了。
处理结果: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李某某,女,汉族,现年54岁,初中文化,身份证住址:四川省资中县重龙镇谷田坝村人。
二、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情况
当事人具体销售以下五种产品:1、四川路路通生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路路通痹痛宁抗菌剂[卫生许可证号:川卫消证字(2005)第0008号];2、江西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西旺牌黑枸杞口服健康饮品(生产许可证号:QS360006010649);3、河南佰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盛力源牌蜂胶软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10465);4、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德荣牌小麦胚芽鱼油软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10218);5、江西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鑫牌肾宝营养液(生产许可证号:QS360006010649)。
三、当事人的经营情况
当事人于2017年3月8日开始租赁洪江市黔城镇老湘洲大酒店二楼餐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经营期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单,五种产品已销售完毕,没发现有库存待售的上述产品。
当事人在洪江市黔城镇老湘洲大酒店二楼无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并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