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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洪江市市长热线、信箱专报

发布时间:2016-02-04 11:11 信息来源:

201611日—31日,市长热线办公室共接到有效电话投诉29件,目前,市长热线办公室已解答处理电话投诉29件 ,占投诉总数的100%,其中讨要工资7件、房屋拆迁问题3件、村民纠纷2件、教育投诉1件、市民监督2件、商品质量监督2件、农业咨询2件、电力投诉2件、其他8件。市长信箱已处理并回复21件,占投诉总数的84%,正在办理4件。主要内容如下:

1市民求助:来电人系永州人,是洪江黔城安江镜修建新会新城的钢筋人,现开发商申会军(电话:133****8333)一直拖欠工资未发放,已通过市人社局处理,但申某电话无法接通。请有关部门帮助联系处理。

处理结果:市劳动监察大队迅速组织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于2015122日立案,立案后经调查过程中发现拖欠腾先生等人的工资属实,并于20151222日给怀化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怀化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要求支付腾先生等6人的工资42740元,1231日下午5时,腾先生等人打电话给我队,工资已到位。

2、有市民反映:关于龙船塘翁野村的账目不清楚,没有公开。请有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翁野村村级财务按照季度在翁野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内容为:每季度公开表及每月电子报表,均有每季度照片为证。

3、市民求助:袁先生家住洪江市托口镇郎溪村沙木圆组410号,由于移民后自己一直没得到安置租住在出租房内,现请求政府给予安置。因安置事与2016111日去托口镇政府找镇长易华,及纪检部门段成刚,但上班时间两人并没有在工作岗位上,导致投诉人的事件无法处理。请给投诉人一个合理的解释

处理结果:1月11日下午,易华同志在集镇码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段林刚同志下村调解纠纷。袁先生与段林刚通了电话,段林刚在电话中对其进行了电话答复说明。 已给袁先生安置分地,但其本人觉得补偿标准过低而不愿接地建房。目前租房居住(原朗溪村移民工作组帮其垫付了一年的租金),现租期已到。其本人可以继续租住现住房屋或向房管所申请租住公租房,但租房居住只能解决一时之需,希望当事人赶紧建房。

4市民投诉:洪江市黔城镇大田村11组村民向家顺反映其村扶贫款存在发放不公平现象,请相关部门核实并作出解释。

处理结果:该镇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是按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大会票决、村委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市扶贫办复核、市人民政府审批这七个程序确定,扶贫款的发放是直接打卡到户。2015年的扶贫款还未发放到户,现扶贫部门正在完成最后程序,扶贫款将在年前发放到位,故黔城镇扶贫款不存在发放不公平现象,特此作出说明。

5市民求助:杨远禄家住安江镇硖洲乡两路口(老卫生院对面)为当地拆迁户,现就拆迁问题求助有关部门1:原房子有16.8平方米的柴房,搬迁后分给自己的柴房离自己新家很远,给自己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如果需要家附近的柴房必须自己购买2:搬迁前协议上承诺负责装修费用,但现在却因装修需要用电,要求自己支付电费3:求助人在没有入住新房之前要求他缴纳2千元的物业管理押金费4:协议上说明一年交房否则租金翻倍,求助人房子租金是翻倍了,但门面却没有翻倍给租金。

处理结果:因来电人选的安置房只有车库没有柴房,如果需要车库,可以下浮10%优惠价格在安置区购买车库,原柴房只能在硖洲安置区置换。2、来电人所选的安置房是统一装修,不存在装修支付电费的问题。3、入住新房之前缴纳2千元的物业管理押金是针对安置户需要自己装修安置房的拆迁户的装修保障金,便于管理,来电人的房子不用。4、一年未交房租金翻倍已按合同支付给来电人双倍租金,已领取至2015年12月。

6、市民求助:来电人反映,他们在龙标大道修路,已经已经两三个月未发工资,负责人也没有给个说法,请有关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何承移于2016年1月20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后反映说自己在龙标大道209改线工程做小工工作,该工程拖欠其工资8600元。该队工作人员询问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其他证明被拖欠工资的相关资料,他未能提供出任何相关资料,只有口头约定。该队工作人员答复的内容:告知何承移到洪江市209国道改线工程项目去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向我队进行投诉。   

7、有市民反映:冬季来临,安江各大小宾馆使用燃煤供热,造成环境污染,希望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我办及时与市环保局取得联系,经该局多次督促,安江城区近20家宾馆服务业陆续进行了整改。2016年1月7、8日,该局对安江城区再次进行复查,经查,大华、林业、西苑等5家宾馆改用了清洁能源,消除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瑞丰、湘雪、黔阳宾馆等12家服务业因改造能力、条件限制等因素,仍在使用燃煤。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对安江城区使用燃煤供热的宾馆服务业严格监管,督促其使用优质的无烟煤,并对新建宾馆服务业严格环保准入,严禁城区新上燃煤供热的宾馆服务业。

8、有市民反映:安江城区无图书馆,希望政府部门能为安江人民提供一个可以学习先进知识的地方。

处理结果:经与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该局的答复为:

(1)因撤县建市的历史原因,原位于安江镇的洪江市图书馆现搬迁到市治黔城镇。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级市只在市治建立县级公共图书馆,尚无文件支持地方在乡镇建设分馆的相关政策扶持。
      (3)现乡镇、社区都建有图书室,安江镇附近有大沙坪社区公共图书室、民主社区公共图书室、河西社区公共图书室、豹子垅社区公共图书室、桃子垅社区公共图书室、油菜园社区公共图书室,你如需要可前往这些地方进行借阅。

9、有市民反映:湾溪乡学校的校车存在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处理结果:经与市教育局取得联系,了解到目前湾溪乡没有专门的校车,长期以来,该乡学生上下学都靠搭乘农村客运班线车。对于车辆涉嫌超员、超速、9座商务小轿车非法营运问题,市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职能部门采取行动,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该局要求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拒乘超员车、超速车及“黑车”。

10、有市民来信反映:黔城枫林秀水小区和富景苑小区同墙处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附近居民造成威胁,请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处理结果:经我办转交市住建局处理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设计、质安等部门相关技术人员一起到现场查验。通过现场查验,市住建局责令富景苑开发商与枫林秀水开发商协商,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拆除,并要求他们7日内将问题处理好,并给予回复。1月23日,富景苑项目部已作出回复,并承诺节后对存在隐患的部分拆除。

11、有市民反映黔城牛头湾中心市场内的公共厕所收费,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

处理结果:经我办与市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取得联系,了解到中心市场属私人投资建设而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在建设过程中,未完全按规划施工,市场建成后,市场内无公共厕所,后根据群众需要,而将原建好的门面改建成公共厕所,方便市场内的经营者和群众,而公共厕所需专门管理,如冲洗、维护等,产生水电费、劳务费等。因此,通过收费才能使公厕的管理工作得到正常保障。而目前原投资建设中心市场的洪江市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为了使中心市场内的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清算组暂不改变原管理模式,待清算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对市场内公共厕所收费事宜是否取消予以研究。

12、市民来信反映洪江市有线电视药品广告屡禁不止,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处理结果:我办及时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系了解情况,收到交办件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对洪江市广播电视台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洪江市广播电视台利用电视媒介发布的药品广告,部分内容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相关规定。2016年2月2日,该局责令洪江市广播电视台从即日起完全停止播放药品广告,同时对洪江市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着重进行《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相关条款的解释,该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表态今后一定依法依规发布广告。
     今后该局将继续加大对洪江市广播电视台的广告监测力度,对于其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