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洪江市水文水资源局对《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21 16:31 信息来源:洪江市水文水资源局

一、起草依据

通告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湖南省水文条例》及《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等法规规章规定。

二、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文设施设备管理,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洪江市实际,起草了本次《方案》初稿。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明确了四条内容。

第一条:根据《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的相关条款,明确了《通告》中水文监测环境的定义。

第二条:明确了全市水文、水位、雨量、墒情站点的保护范围,便于管控措施的落实。

第三条:明确了个人及单位应当遵守《通告》依法加强对水文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明确了在划定范围内禁止从事的活动,明确了违反相关事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明确了《通告》执行时间。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