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0 10:39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洪江市发生“3・25”盗采资源事故,暴露出非煤矿山领域在矿产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存在漏洞。同时,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部署了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这一省级工作要求也对洪江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方向。在此双重背景下,洪江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方案以响应省级部署、解决本地问题。
盗采等非法行为不仅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还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25”事故已敲响警钟。前期虽有相关整治行动,但仍需通过专项方案巩固成果,防范非法行为反弹。此外,规范非煤矿山领域秩序,也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区域生态与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对保障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意义重大。
二、法规政策依据
《方案》的制定有着明确的政策支撑,核心是省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方案》。同时,方案内容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案件查处、责任追究、部门执法等环节,均以法律规定为底线,确保“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此外,方案中关于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电力监管等内容,也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电力管理等领域的相关法规政策相衔接。
三、基本思路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核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打非治违”为核心手段。通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制防”四位一体的整治体系,全面开展大排查,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乡镇、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兼顾短期专项整治与长期长效治理,既通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当前非法违法行为,又通过制度建设巩固整治成果,最终实现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主要内容
方案的核心内容围绕具体举措和职责分工展开,形成了全方位的整治工作布局。
(一)四大具体举措。一是“人防”强化群防群治,通过重组巡查队、加强宣传引导、管控涉矿重点人员、开展以案释法等,筑牢人力防控防线,比如涉矿乡镇和林场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并实现月度全覆盖。二是“物防”加大封堵力度,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排查重点人员和废弃矿硐,完善封堵台账,并明确矿业权人对废弃矿硐封堵的主体责任。三是“技防”提升预警能力,新增监控设备并联网,运用无人机、电子围栏、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现对重点区域、人群和车辆的动态监测。四是“制防”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常态巡查、有奖举报、责任追究、严打案件等制度建设,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行为,例如提高举报奖励标准,明确追责到具体层级干部。
(二)明晰职责分工。明确了13个相关单位和主体的职责。其中市联合巡查队负责督促指导和线索收集,乡镇林场巡查队承担辖区日常巡查处置;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履职和追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专项行动和执法;应急、生态环保、林业等部门分别聚焦安全隐患、生态保护、林地植被等领域的监管;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相关违法犯罪,电力、通信运营商则提供电力监管和技术支撑等,形成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五、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贯穿于多环节,构建了多层次的应急支撑体系。在技术保障上,要求完善监控设备、电子围栏等设施,提升异常情况预警能力,三大通信运营商需保障网络稳定以支撑设备实时传输数据;在联动机制上,明确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定期会商研判,启动联动处置机制,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快处置;在电力保障方面,工信局和电力部门负责排查供电隐患,对非法采矿企业严控供电,杜绝因非法用电引发的安全事故;在人员与现场保障上,各巡查队负责现场处置,公安部门维护执法现场秩序,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控制。
六、监督管理
方案构建了严格且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一)层级化巡查监督。建立市领导月度督导、市巡查队每月不少于22天巡查、乡镇林场每周多次日常巡查和月度交叉巡查的多级巡查机制,通过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
(二)多维度责任监督。纪委监委对各乡镇和市直部门履职情况全程监督,严厉查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同时出台《洪江市矿产资源监管办法》,将盗采行为追责到乡镇主要领导等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三)社会化举报监督。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奖励标准并调整举报渠道至纪委监委和公安局扫黑办,通过群众监督拓宽非法行为线索来源。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的单位开展约谈,对弄虚作假、包庇袒护等严重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