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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洪江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05 16:35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思路

《洪江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制订是以六大机制为核心,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构建了系统化、可操作的政策制度体系和实践路径模式。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摸清生态产品家底,建立全市生态产品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夯实价值实现的数据基础。

(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

接入怀化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平台,完善本地化核算体系,推动GEP核算结果应用于政府考核和金融创新,探索特定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

(三)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

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发展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拓展国际物流通道,推进碳汇交易和环境权益交易。

(四)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沅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强化执法司法衔接,筑牢生态保护制度屏障。

(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

制定项目认定标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构建全方位的支撑保障体系。

(六)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点示范,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行动目标

到202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与生态产品总值(GEP)协同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成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生态产业链条,打造市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和典型案例。

四、工作安排

2025年5月完成动员部署,2025年5-12月推进分步实施,2026年1月开展总结评价,2026年2月至2027年12月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持续推进机制建设和成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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