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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关于对《洪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修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02 16:15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风险类型和特征发生了新变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定期修订应急预案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此次修编旨在适应洪江市当前环境应急管理的新形势、新需求,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目录》(2023调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基本思路

《洪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修编)》修订以保障市民健康为核心,以科学预警和精准减排为手段,通过细化应急措施和强化组织协调,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能力。预案强调分级分类管控,根据污染程度和预警级别采取差异化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事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组成。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洪江市人民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洪江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应对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洪江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依法组织开展区域环境风险,区域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移动风险源环境风险,污水排放管网、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燃气液化气输送及存储的环境风险,汽柴油输送及存储的环境风险等诸多环境风险的预防工作,对上述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源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定期对区域内重点风险源进行例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当发现或判断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向洪江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应急处置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般环境事件(Ⅳ级)(蓝色预警)、较大环境事件(Ⅲ级)(黄色预警)、重大环境事件(Ⅱ级)(橙色预警)和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红色预警)等四级。

一般环境事件(蓝色预警):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其他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黄色预警):

(1)发生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物种受到破坏;

(5)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影响安全供水的;

(6)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跨地市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橙色预警):

(1)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

(2)因突发环境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市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红色预警):

(1)发生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含100人)以上;

(2)因突发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的;

(5)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供水的;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水体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五)事后处置

包括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社会救援等内容。应急预案编制需建立在环境风险受体调查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应急保障

明确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技术、通信、医疗等方面的保障要求。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资源保障工作,如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提高应急设备和技术装备水平。

(七)监督管理

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监督检查等。预案规定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

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以及必要的附图附件(如地理位置图、环境风险源分布图、应急物资装备存放位置图等)。

五、后续工作

1.“宣传和培训”: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应急能力。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部门和单位熟悉预案内容和操作流程。

2.“监测和评估”: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定期对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和完善预案。

3.“部门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4.“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建立公众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预案的实施更加公开、透明。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