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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洪江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23 10:40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一、起草背景

(一)上级有要求。为推动国有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实施国资监管提效行动,提升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水平”,方案对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内控管理、合规管理、分类考核及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新要求。

(二)现实有需求。自国投集团成立以来,财政局作为国投集团的股东,为加强对国投的管理,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三资”管理的通知》、《洪江市国投集团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洪江市国投集团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薪酬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只对一些事项提出了管理要求,对企业系统、全面管理方面存在制度空白、短板,特别是国投集团运营以来,在管理上也暴露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促使亟需建立科学、有效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洪江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包括《洪江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总纲)和15个具体实施细则,总纲共计10章,主要包括监管范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与义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容,15个具体实施细则主要从风险控制、业务管理、薪酬绩效考核管理、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对总纲进行进一步细化。(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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