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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林业局关于《洪江市国家储备林收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2 15:06 信息来源:洪江市林业局

一、出台背景

洪江市作为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面临着如何有效管理并利用这些资源的挑战,特制定《洪江市国家储备林收储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的目的

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旨在创新林业生态产品的价值体现机制,进一步盘活洪江市森林资源资产,规范国家储备林(以下简称“国储林”)的收储行为,从而保障国储林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依据、目的和适用范围,指出市林业局是国储林收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工作。定义了国储林收储的概念,即国储林经营主体依法非竞争性地收购符合收储条件的林木资产和林地经营权。

第二部分(收储期、条件和方式)规定了收储期一般为40年,收储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的各类林地和主要树种,列出了国储林收储的具体条件,如林权所有人自愿、林分无纠纷、立地指数和面积要求等。介绍了两种收储方式:全额收储和股份收储,并详细说明了各自的操作方式和收益分配机制。

第三部分(收储程序)规定了国储林收储的一般程序,包括申请收购、林权核实、审核调查、签订合同、权属登记和林权交付等环节。明确了林权所有人申请国储林收储时需提供的资料,以及收储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四部分(资金管理)规定了国储林收储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和国储林经营主体自筹资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洪江市国储林资金管理方案》执行,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部分(法律责任)明确了原林权所有人和国储林收储过程中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违约和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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