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2 14:00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去库存、稳投资、防风险、促发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特制定《洪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
二、出台的必要性
第一,事关洪江经济发展大局。由于房地产领域的开发建设以及销售对上下游产业链延伸较长,对于GDP的增长以及群众就业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是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
第二,事关洪江群众民生福祉。房地产市场深刻关系群众“衣食住行”中的“住”,对于群众住的好不好有着深刻意义。
第三,事关洪江财税收入保障。2023年房地产行业入库税收9872万元,对税收有较大贡献。
三、出台的过程
(一)组织起草文件。由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在前期收集去库存资料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研讨提出解决对策及措施,后经咨询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全市规范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2月18日向相关单位印发《洪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征求意见稿)》。在结合了各单位的意见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文件。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关于第1点的是在怀化市落户或新就业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5年内基础上拓宽至各类安置对象、现役军人及其亲属、退役军人。
(二)参考外地情况说明。本送审稿部分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怀政办发〔2023〕24号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