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0 17:07 信息来源:法制办
关于《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
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办〔2019〕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5号)精神,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经2019年12月25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取消行政许可项目 3项,承接行政许可项目1项。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主体和具体措施,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要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大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主要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办〔2019〕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