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4 06:54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相关文件依据
1、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3、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二、起草依据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洪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经多次深化和完善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洪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5章3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了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都门的职责。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绿化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单位和个人的绿化义务和绿化监督的权利作了规定。
(二)规定了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编制的原则、要求和程序,明确了城市绿化分工负责的责任主体。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标准。明晰了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要求和设计方案审批等程序,有效地保障规划方案的落实。
(三)明确了各类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养护管理标准、养护要求等。规范了临时占用绿地,修剪、移植和砍伐树木的审批程序。对禁止损坏城市绿化成果及其设施的行为作了规定。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