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19 09:07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江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农民工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涌现的一支劳动大军,分布在建筑、装备制造、餐饮服务等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从调研来看,部分企业仍存在劳动合同签约低、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规范我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工作,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洪江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包括建立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专用账户制度、实行农民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劳动报酬制度、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劳动报酬支付预警机制、落实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工作问责制度。
二、制定依据
《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湘政办发〔2015〕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66号)、《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6﹞24号)和《怀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怀政办发〔2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