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4 10:20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洪江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6月23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洪江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和政务公开
工 作 要 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持续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主动服务复工复产
(一)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围绕复工复产需求抓紧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及时梳理疫情期间国家、省、怀化市和洪江市出台的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在怀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与国家和省平台对接,同步发布推广,推进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同时,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作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卫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市国投公司、市交通指挥部、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中药材发展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民银行等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创新办事方式。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经验做法,全力推进“网上办”、“绿色通道”办、许可审批延后办、重点企业(项目)帮代办、“容缺后补”办、告知承诺办、压缩审批时限办、创新评估评审方式办、“三即”承诺办、“证照分离”办等办事方式,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力争实现全程网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三)推进跨域通办。对湖南省两批“一件事一次办”200件“事”加快推动线上线下通办;创新拓展“一件事”,进一步扩大覆盖面,逐步推行跨县办理、跨层联办、全省通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管理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条件的部门可以选取部分“事”与怀化及周边县区探索推进跨市县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四)升级智能导办。配合湖南省、怀化市迭代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智能生成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简便操作;加快移动端应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五)深化固化制度成果。开展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全闭环操作规范和事项梳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规范,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管理运行规范;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中央、省、怀化市、洪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放权赋权力度,梳理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三即”承诺制,推进全链条放权;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全面完成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园区权责目录,建立健全清单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政务服务室,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完成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共性要素标准化,实现国家、省、怀化市、洪江市、乡镇五级统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政务服务室,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八)推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地。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实现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努力做到“应进尽进”“应进必进”,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到位、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满足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政务服务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九)稳妥推行“三即”承诺制。采取“服务前移+容缺承诺+后续监管”等方式,积极推进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实现一般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准入即准营,新建商品房在房屋交付时即核发不动产权证,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在取得用地后即可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十)建设中介服务超市。依托全省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以网络为主、实体为辅的“中介服务超市”,推动以建立全市统一的“中介服务清单”为目标的动态管理,提高中介服务的透明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政务服务室,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四、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一)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配合怀化市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市一体化平台与省平台深度对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全覆盖,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办理深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办件数据、电子证照目录数据向怀化市一体化平台汇聚,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2020年底前实现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厅建设,逐步实现政务管理服务全天候“不打烊”;依托怀化政务服务APP,为群众提供“指尖上”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十二)努力实现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对接机制,梳理编制政务服务数据需求、供给、负面“三张清单”,推进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用好法人、自然人信息平台及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强化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应用管理,依托怀化市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证照数据梳理汇聚、转化更新和共享互认,到2020年底,梳理、汇聚30种电子证照目录、12万证照数据到市一体化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十三)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为着力点,优化简化部门内部、跨部门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2020年各级各部门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要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十四)继续办好管好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推进资源集约,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实现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挖掘利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价值,推进政府网站数据治理和开放,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十五)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国家、省、怀化市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及洪江市《关于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台账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监管、科学评估、优质运维,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十六)加大“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国家、省、怀化市统一部署,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各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内运行和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切实做好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监管数据“应汇尽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十七)加强政务网络安全建设。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优化调整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拓扑结构,推进标准化建设,配合怀化市完成市到县纵向广域网千兆扩容升级,提高外网运行效率;配合怀化市搭建全怀化市统一的政务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及预警监测系统,实现常态化监测预警和事件通报,及时有效化解网络风险;组建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安全应急队伍,统筹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五、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线下平台体系
(十八)全面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怀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窗口及其人员的综合监管;稳妥实施市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全力推动我市政务大厅达标工作;科学规范窗口设置积极推行“前窗后室”布局,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不见面审批”模式,同步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和政务公开专区;深入开展大厅现场管理及文明服务标准化建设,倡导语言文明化、接待礼仪化和办件标准化,创新开展“三个三”竞赛活动,即通过组织开展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创(创文明标兵、创文明窗口、创党员先锋岗)、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竞赛;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全程免费代办工作,积极推行“快递送达”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十九)全面推动乡村政务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建立乡村便民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层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逐步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基层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网上政务管理服务市、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政务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政务服务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洪江市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继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十一)建好用好“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进一步完善“好差评”机制,在政务服务中推行“好差评”全覆盖,全面接受企业群众评价、监督,将调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建立数据、差评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确保差评件件整改到位;通过政务管理服务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12345政务管理服务“客服号”和“市长信箱”等方式及时发现政务服务中痛点、难点堵点,加强督办整改,推动服务供给精细化、精准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十二)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纠错机制,强化时效监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事项平均法定办理时间提速率和承诺办理时间提速率;加大“市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七、切实抓好政务公开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协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运行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科室)和专干。(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十四)积极主动做好主动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是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且信息须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三是公开方式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同时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途径予以公开。四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十五)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1.各级各部门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后,要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在处理过程中,要经常性与申请人保持联系。
2.应当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方式,按期进行答复,并使用国务院推广的答复模板(http://www.gov.cn/zhengce/202002/04/content_5474457.htm)。
3.各乡镇、部门收到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政府信息申请后,要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并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答复情况及有关资料。
4.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按照档案文书标准进行归档保存。
(二十六)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怀化市下达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1.相关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根据怀化对此项工作任务的安排,我市6月20日前完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2个领域的成事项梳理工作。其它24个领域事项梳理工作完成时限待怀化通知。
2.相关单位要及时与怀化市直管单位联系和沟通,做好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梳理、事项标准目录的工作对接,并牵头做好本部门(含二级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尤其要把复工复产复商政策解读好,清晰传递政策内涵,准确释放政策信号,有效促进政策落地。
(二十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二十八)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内容保障工作。根据《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开设“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栏目细化表》内容,按照时间节点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上做好发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内容保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管理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技能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洪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栏目细化表
附件
洪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栏目细化表
一级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更新内容 |
更新 |
责任单位 |
决策 信息 |
政府常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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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
持续更新 |
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规章、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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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
持续更新 |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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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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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涉企政策(现行有效的) |
持续更新 |
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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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 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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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
持续更新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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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 |
每半年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收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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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每年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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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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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
持续更新 |
市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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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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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
持续更新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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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一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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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 |
每半年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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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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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
每季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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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信息,企业“黑名单” |
每季 |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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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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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每季 |
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局、市审计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林业局、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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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领域 |
财政信息 |
地方政府性债务 |
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以及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按财政部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 |
每年 |
市财政局 |
财政预 决算 |
财政预决算情况 |
每年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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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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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政策文件、贫困县脱贫摘帽结果;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及时公布不属于涉密信息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 |
每半年 |
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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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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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中央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 |
每季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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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领域 |
重点民生 |
就业 |
政策文件;公开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落实情况 |
每季 |
市人社局 |
教育 |
政策文件、项目建设等情况;公开高考综合改革信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公办幼儿园建设、收费等情况 |
每季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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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
政策文件;公开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考核结果等信息 |
每季 |
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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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 |
政策文件、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等情况;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估、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结果和养老机构备案登记等信息 |
每季 |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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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 |
征地有关信息 |
每季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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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 |
政策文件;公开文化、旅游、体育工程项目和公益性设施开放情况的公开 |
每季 |
市文旅广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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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
社会救助统计表(城乡低保) |
每季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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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件重点民生实事 |
(链接) |
持续更新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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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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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有关政策 |
持续更新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监督 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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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通报、评议结果等 |
每半年 |
市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