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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加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8 13:47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洪政人〔2025〕12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杨加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加松同志任市雪峰山国有林场场长;

戴桂根同志任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兰剑平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免去唐世健同志的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蒋文镌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张哲同志任市行政学校副校长;

免去李慧琳同志的市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元清同志任湖南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规划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邓怡同志任市高庙遗址保护利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垆兴同志任市雪峰山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唐惠同志任市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雪峰山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唐堃同志任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易晓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