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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镇2025年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7-31 16:27 信息来源:洪江市江市镇政府

今年来,江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以建设平安和谐江市、建立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目标,镇综治中心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平安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不断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矛盾纠纷排查,深入开展禁毒、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镇居民的幸福安全指数,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江市镇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共同抓。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各项综合防范措施。

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利用镇、村、组三级网格人员全面排查、梳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三源共治”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各类利益诉求,建立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台账管理、分流交办、结果反馈、考核督办等工作。今年以来全镇共排查矛盾纠纷24起,化解满意率100%。

2、持续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加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越级上访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的矛盾排查、稳控工作,镇村组和本辖区公安民警严格落实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管控机制,分片、分类型和人员建立“五包一”责任制,加强对诈骗、网络贷款等新型领域的防范,对涉军、涉爱、邪教、精神障碍患者和信访老户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对所有宗教场所信教人员的摸排和监控,随时打击“法轮功”和“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相关滋事和破坏活动。全年我镇有效保护了群众伤害和经济损失,稳控好各类重点人员。加强更新两易台账,全镇重点未成年人员55人,易实施性侵重点人员38人。

三、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情况

我镇按照常态化工作要求,持续抓好社会宣传、线索排查、专项领域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保持了社会稳定、人民安定的良好局面。

1、传达学习,领会精神。我镇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全镇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

2、广泛宣传,打牢群众基础。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江市镇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村响、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利用赶集日,向全镇发放宣传单、宣传抽纸200余份,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举报途径,畅通信息渠道。

四、综治中心建设

江市镇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镇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信访办等资源力量合署办公,设有信访接待中心、指挥调度室、综治中心办公室等功能室。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真正做到信访诉求“一窗口”受理、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江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由镇政法委员任镇综治中心主任,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综治中心工作职责和政法联席会议、月例会及研判预警、协调调度等机制。

信访接待中心每天安排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同时还确定1名专职信访干部常驻办公,接待上访群众,把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镇内,2025年以来共接待上访群众24人次。

指挥调度室集会商研判、视频监控、云会议等功能为一体,配有“雪亮”工程、镇域社会综合治理数字化、云视讯等平台,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对村级视频会议及镇域社会治安状况信息及时全面掌握,分析研判、应急处理。同时这里也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治安问题会商处理的场所,2025年以来在这里共调解矛盾纠纷24起。

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每月召开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在微信群转发宣传资料49次。在赶集日进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7次。进校园进行防溺水、防性侵、防校园霸凌、铁路安全宣传、禁毒宣传总计17次。并制作发放宣传扇子2000把,对江市镇内1299名学生(中心学校984名、中心幼儿园87名,小灵通幼儿园228名)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教育宣传。上半年并对所有学生进行家访。

六、铁路护路工作

对5名护路队员进行7次面对面安全教育,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通过发放护路马甲、夏季T恤、雨伞等物资,护路队员积极性明显提高。发现铁路安全隐患两起,并全部整治完毕。

                                                                             

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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