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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0 17:04 信息来源:法制办

  • 索引号:431200/2021-001315
  • 文号:洪政发〔2020〕2号
  • 统一登记号:HJDR—2020—000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5-01-18
  • 签署日期:2020-01-19
  • 登记日期:2020-01-19
  • 所属机构:洪江市法制办
  •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20-01-19
  • 公开责任部门:洪江市法制办

HJDR—2020—00002

洪政发〔20202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16号)精神,20191225日第届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新增行政权力事项 3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2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工作。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承接部门要做好事项交接工作,做到承接到位。

附件:1.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3项)

2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2项)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0119


附件1

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业务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设定依据

1

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省林业局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

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粮食和储备局

市发改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3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省人防办

市住建局(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附件2

承接上级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业务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备注

1

特大疫情补助申报发放

行政

给付

省农业农村厅

市农业农村局

2

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省人防办

市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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