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8 02:49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HJDR—2018—01023
洪政办发〔2018〕35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10月15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
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通知》(农办计〔2018〕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号)等要求,为确保我市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和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稻、油菜籽传统种植区为重点,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精细农业,建立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原则。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水稻和油菜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等,科学合理划定“两区”,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两区”划定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广大农民自愿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 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水稻和油菜生产。
(三)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原则。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四)多规统筹,划建管护统筹原则。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多规统筹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两区”划定的土地不被其他建设占用。同时,精准划定“两区”的片块和地块,实现划建管护统筹一体。
(五)严格实行分工负责原则。在市“两区”划定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并组织协调各方工作;市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狠抓落实,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两区”划定工作全面负责。
三、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要求,全市要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22.96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在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7.7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并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两区”划定任务后,3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确保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农业基础设施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具体任务见附表。
四、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一)明确划定范围。一是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情况,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限、行政界限以及权属界限等,确定“两区”地块、片块地界。二是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两区”生产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规划统筹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占用地块。三是划定任务全部落实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对符合划定条件的地块应划尽划,确保数量上划足、质量上划好、空间上划优,优先把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划定范围,确保划定任务如期完成。
(二)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二是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亩;三是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四是具有水稻和油菜籽种植传统,近三年来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五是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六是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不得划入;七是在“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应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八是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三)统筹开展“两区”划定
1.统筹谋划划定工作。“两区”划定工作以市为基础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2.尊重群众种植习惯。以平原和丘陵区为重点区域划定,参照各乡镇近三年水稻和油菜的种植习惯和面积,确定分配“两区”划定任务,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
3.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所辖村组。
4.摸清划定区域情况。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结合国土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
5.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片块、地块。将“两区”划定的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并统一编号;同时,根据实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
6.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要按照“两区”划定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
五、“两区”划定实施步骤
“两区”划定包括工作准备、制定方案、图件测制、数据建库、公告公示、检查验收、成果管理共七个步骤,其中,基础在“指界测绘,内业处理”,核心在“信息公示、修正完善”,关键在“组建数据库和应用”,需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在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一是成立市级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二是召开全市工作启动部署会议和部门协调会议;三是科学制定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广泛开展宣传“两区”划定的法律政策;五是收集相关已有成果资料,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据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包括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资料、农用地分等定级资料和耕地地力评价资料、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农田水利和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资料、农业建设规划资料等;六是完成技术服务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二)调查编制图件阶段(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
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一是根据收集的已有成果资料室内制作工作底图,确定片块边界、地块边界和重点核查区;二是按照工作底图,实地进行片块调绘、地块调绘、作物类型登记和田间工程调查等;三是实地进行图形编辑、属性录入和面积量算等;四是制作“两区”空间分布图。
(三)审核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
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一是将“两区”空间分布图报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两区”划定地块调查信息公示表》和《划定地块分布图》在乡镇、村组进行第一轮公示(不少于7天);二是根据群众异议,实地进一步调查核实,并进行图件勘误修正,然后进行第二轮公示(不少于7天);三是群众无异议后,确定结果,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方签章确认。
(四)数据建库阶段(2018年12月21—31日)
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一是由中标技术服务单位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洪江市“两区”划定数据库;二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使“两区”划定数据库软件和管理软件与其相对接,建立洪江市“两区”划定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月1—31日)
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一是将“两区”划定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二是由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划定成果进行自查预验收,并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划定质量;三是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对划定的片块和地块进一步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后,准备好迎检相关资料,接受怀化市、省、部级检查验收。
(六)成果管理阶段(2019年2月1日至12月30日)
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一是完善“两区”管护相关制度,签定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二是设立“两区”管护标志牌,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三是确保“两区”划定成果(包括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不发生失密、泄密;四是将“两区”划定成果报送省市农业农村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并抄送省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水利厅(局);五是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两区”划定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农业、国土资源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财政、农业、国土资源、发改、水利、统计、商务粮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档案、农开办、农经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区”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两区”划定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做好本辖区内“两区”划定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两区”划定工作由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做好工作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并负责组织研究制定“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下达各乡镇划定任务,落实国家部委、省厅局有关“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划、管、建、护”统筹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划定所需永久基本农田电子图件和数据库、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完善监测监管体系等。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发展规划及图件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城乡建设规划及图件等。市农经站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包括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等。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关资料等,并加强农田水利和农业生产配套服务等设施建设。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农业开发方面有关规划和项目建设资料等,做好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落实“两区”划定专项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市档案局负责指导“两区”划定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各乡镇要全力配合“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并积极参与“两区”划定工作,确保本辖区任务按时完成。各级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划定责任。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两区”划定工作负总责,并结合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各村委会对本村“两区”划定面积负管护责任。
(四)保障划定经费。根据农办计〔2018〕17号、湘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两区”划定属于地方事权,其划定所需经费由地方政府从财政资金解决,并确保按时足额到位。
(五)完善支持政策。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水稻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粮食主产乡镇人均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六)大力宣传引导。市、乡及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新闻媒体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活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组的作用,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总结提炼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和成果,并宣传推介划定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要建立定期和专人负责上报制度,每月按时向省、怀化市上报工作进度。要建立市、乡及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激励机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附件:1.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
任务分配表
2.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与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
划定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乡 镇 |
水稻生产功能区 |
油菜籽生产保护区 |
备注 |
黔城镇 |
32410 |
13002 |
|
江市镇 |
14936 |
5123 |
|
托口镇 |
4690 |
1808 |
|
沅河镇 |
9563 |
3011 |
|
岩垅乡 |
13721 |
5117 |
|
沙湾乡 |
11339 |
2892 |
|
深渡乡 |
11839 |
2802 |
|
龙船塘乡 |
9511 |
2643 |
|
太平乡 |
7969 |
2824 |
|
安江镇 |
20239 |
7584 |
|
岔头乡 |
9748 |
3272 |
|
茅渡乡 |
3791 |
547 |
|
大崇乡 |
10240 |
3899 |
|
熟坪乡 |
16487 |
5736 |
|
铁山乡 |
9234 |
2830 |
|
雪锋镇 |
11169 |
3087 |
|
群峰乡 |
6437 |
2231 |
|
湾溪乡 |
8087 |
2276 |
|
洗马乡 |
10080 |
3713 |
|
塘湾镇 |
8310 |
2804 |
|
全市合计 |
229800 |
77200 |
|
附件2
洪江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
划定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龚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姚亚东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全振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蒋学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永红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 军 市财政局局长
杨贤德 市农业局局长
杨英为 市国土资源局长
舒朝友 市发改局局长
蒋 铭 市水利局局长
肖和平 市统计局局长
易喜生 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廖 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向同林 市林业局局长
易带青 市档案局局长
唐宏宝 市农开办主任
肖初江 市经管站站长
易海春 黔城镇镇长
易荣华 安江镇镇长
谢 聃 岔头乡乡长
黄 勇 茅渡乡乡长
段明辉 大崇乡乡长
杨锡连 雪峰镇镇长
李 勇 铁山乡乡长
段承富 群峰乡乡长
陈长松 湾溪乡乡长
向 平 塘湾镇镇长
唐建平 洗马乡乡长
易 茂 沙湾乡乡长
黄 森 熟坪乡乡长
孟中文 深渡苗族乡乡长
蓝 胜 龙船塘瑶族乡乡长
向有岩 太平乡乡长
谢少君 岩垅乡乡长
赵 辉 江市镇镇长
宋 攀 托口镇镇长
李双凤 沅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杨贤德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