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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02:21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3-025214
  • 文号:洪政办发〔2018〕33号
  • 统一登记号:HJDR—2018—010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3-10-23
  • 签署日期:2018-10-23
  • 登记日期:2018-10-23
  • 所属机构: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18-10-23
  • 公开责任部门: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HJDR201801021


洪政办发〔201833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81015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3


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湘国土资规〔20185号)、《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党发〔201822号)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房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证难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互联网+不动产”,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整合,突破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将不动产登记以及与之相关的房屋交易管理、财政缴费、纳税申报进行整合,杜绝出现群众办事窗口来回跑、楼上楼下跑、前栋后栋跑、反复向多部门、多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的现象。通过窗口重构、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由向多部门递交多套材料改为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递交一套申请材料。实现“进一扇门、交一套材料、一次性缴费、领一次证(提供邮寄服务),全过程“最多跑一次”。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压缩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至文件规定时限范围内。

我市在201811月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

三、适用范围

当前纳入“最多跑一次”的主要是城镇房、地不动产登记,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适用业务类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办理事项名称

涉及部门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税务局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

3

抵押权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4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5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6

更正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原登记涉及的部门

7

异议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8

查封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9

补(换)证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10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住房交易信息查询(含未登记的房屋信息查询)

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最多跑一次”业务适用范围:

(一)不动产权属有争议的;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

(三)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等情形,不符合登记条件的;

(四)申请人未及时缴清相关税费的;

(五)政策性住房上市、划拨土地上不动产转让等需完成前置审核审批或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六)依法需要履行实地查看、调查、公告等法定程序的;

(七)现场申请符合登记发证条件,但申请人自愿选择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领取证书证明的。

四、工作任务

(一)统一窗口受理、简化办事流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税费缴纳、证书颁发三类业务窗口,不再单独设置交易备案、合同网签、维修资金缴纳等窗口,并严格按照省不动产登记统一要求整合简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

(二)精简申请材料、明确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局、税务局、房管局统一制订并发布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同类材料整合归并,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由向多部门递交多套材料改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递交一套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相关部门可在不动产登记平台统一打印并存档,数据实时共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明确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示和承诺。

(三)推进信息共享、实行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税务局要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确保楼盘表统一,数据同源,并实现与税费征缴系统贯通,通过信息系统一体化整合,方便群众办事,支撑业务监管,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实现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一套共享应用系统。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合同网签、纳税申报业务流程,在不动产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查验资料后,根据办理需要将录入的相关信息通过不动产登记平台分类推送至相关部门,纸质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建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并行办理相关事务,办理结果互认,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四)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身份识别、人像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政府网上政务中心,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向房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广大群众开放业务终端,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纳税申报网上申请,并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线上联网审核、线下核验、一次办结,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登记平台。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税务局、财政局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为基础,调整、优化、设置业务流程,不增设无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依据的审批、备案等前置环节。不动产登记事项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对于不涉及相关部门审核的,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直接办理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

(二)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并行办理。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纳税申报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将部分不动产登记审核流程由三级审核压缩为二级审核。

(三)创新便民服务模式。统一制作简洁明晰的不动产办事指南,让群众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一目了然。在不动产办事大厅添置自助查询机、业务导询台、便民箱等设施,提供咨询引导、信息查询、打印复印、证书邮递等便民服务,让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享受更优质的服务体验,获得更多幸福感。

(四)设立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市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的受理和咨询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考虑到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工作快捷开展的必要,绿色通道同时对军人、老、残、孕等特殊办事群众开放。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

1201810月上旬,成立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201810月上旬,召开“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推进会。

3201810月中旬,制定印发“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实施阶段

120181020日前,完成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

220181020日前,完成市国土资源、房管、税务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3201810月底前,完成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存量登记数据整合。

4201811月中旬,完成设置综合受理窗口,调整优化、测试办理流程及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试运行工作。

5201811月底,完成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620196月底,完成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

七、职责分工

市国土资源局:通过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提供综合受理服务;会同市房管、税务部门统一制定并发布申请材料清单;不动产登记事项的查验、审核、现场查看、调查和公告;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以及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与共享。

市房管局:参与拟定综合受理材料清单;预售合同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房屋交易管理及信息共享。

市税务局:参与拟定综合受理材料清单;核税收税;纳税信息共享。

市财政局:保障落实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整合等工作经费。

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协调进驻单位中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各部门,按“最多跑一次”要求,将服务事项整合至不动产登记大厅;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纳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杨英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财政、房管等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成立洪江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部门联络工作小组。市政府办副主任杨承林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英为为副组长,市税务局田沁冈、市房管局杨珍玲、市财政局唐家安、市国土资源局杨秀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杨婷为成员。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将窗口设施建设、平台搭建、数据整合、权籍调查、信息共享、人员培训等必要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以确保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培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将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形成常态,贯穿整个推进工作中,努力打造一支“守规矩、有能力、敢担当、会干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队伍。

(四)加强宣传指导。在市政府门户网、国土资源局门户网、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平台公布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办事流程和时限,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公布政风行风监督电话,开通服务热线,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及蓄意阻挠改革工作推广的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市国土资源、税务、财政、房管等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表


附件

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表

序号

办理事项名称

法定办理时限

(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工作日)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0

10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0

5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30

5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0

3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0

10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30

5

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0

5

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30

3

9

抵押权首次登记

30

5

10

抵押权变更登记

30

3

11

抵押权转移登记

30

3

12

抵押权注销登记

30

1

13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30

5

14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30

5

15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

30+30

7

16

更正登记

30

10

17

异议登记

30

即时办理

18

查封登记

30

即时办理

19

补(换)证登记

30

5

20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30

即时办理

21

房屋交易管理

1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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