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7 08:28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HJDR—2018—00009
洪政发〔2018〕11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快我市中药材发展步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效益为核心、市场为导向、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科技为支撑,按照“适地、适时、适生、适种”的思路,充分利用我市优越的生态环境条件和中药材资源优势,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实施标准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创立道地药材品牌;培育龙头企业,突破加工和流通。通过政府扶持引导、规模开发,实现中药材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效益化方向发展。使中药材逐渐成为我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新兴产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8万亩,中药材产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形成完整的中药材产业链条,着力打造“大湘西中药谷”雪峰山核心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扶持、部门服务、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模发展、全面推进、促进增收”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核心,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优化升级与产业化发展,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扶持和发展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中药材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
四、工作思路
在发展战略上,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基地,一手抓加工。用基地规模和总量吸引业主开发,突破加工;用加工推动基地建设,稳定农民增收。在产业实施上,突出重点和选准突破口。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是扎实抓好基地建设,同时不失时机地选择加工作为产业突破口,着力解决中药材初级产品加工乃至精深加工。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种植基地建设。依托金土地、新汇雪峰山、慧日生物等中药材种苗繁育和种植企业,建设标准化种苗繁育基地500亩以上;择优发展5个重点品种,每个品种至少建设1个集中连片1000亩(天麻200亩)的标准化种植基地;培育1—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宗、常用、特色药材品种;培育中药材种植规模1000亩以上的企业5家,培育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50个以上。
(二)发展中药材加工业。重点扶持湖南新汇雪峰山药材种植有限公司黄精加工厂建设;采取招商引资、融资参股、政府贴息、信贷支持等多种方式,引进培植2家以上年产值过亿元中药材加工规模企业,逐步发展中药材饮片加工及精深加工。
(三)建立现代化中药材批发市场,建设配套完善的现代化信息和物流体系。在安江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现代化中药材批发交易市场。完善检测、交易、仓储、物流、信息等配套服务,使之成为全市中药材的集散中心、仓储中心、物流中心和在全省有较强影响力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组建洪江市中药材交易网站等中药材信息化交易平台,建设现代化信息和物流体系,进一步畅通信息、搞活流通,降低中药材种植和销售风险,减少中药材品种种植的盲目性,从根本上解决中药材销售渠道问题,确保药农利益。根据中药材市场形成规律,重点培育中药材贸易企业1—2家,扶持中药材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中药材专业化流通市场的形成。
(四)组织实施标准,开展规范认证。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中药产业结构,努力打造无公害基地和绿色有机产品,逐步推行GAP规范化种植,严格执行规范化、种植标准化操作规程,创立品牌。中医药加工企业要按GMP标准组织生产,努力建立符合中医药现代化要求的龙头企业。
(五)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引导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中药材质量。加强质量监测与质量保障追溯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药材产品质量“真实、优质、稳定、可控”。切实加大商标注册力度,加大标准化认证和“三品一标”认证,加强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报,通过认证、命名等强化质量意识,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形成拳头特色产品,增强品牌竞争力。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中药博览会、药品展销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中医药文化节、中医药研讨会等涉药活动,不定期组织药材种植、生产、流通企业等到重要药材销售区举办大型推介活动,全方位向外推介区域品牌,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1.组织领导。将中药材产业作为我市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特色支柱产业来抓,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大、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食药工商质监局、科技局、商粮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中药材产业发展重大事项。设立市中药材产业管理办公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8人,负责中药材产业发展管理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中药材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合力开发。市中药材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研究政策,检查督促,配合做好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侧重牵头抓好基地建设。市发改局:负责牵头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抓好争资立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产业发展资金的整合、落实及拨付。市经信局:负责牵头抓好加工建设。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抓好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和品牌创建、市场流通监管等工作。市科技局:负责抓好科研成果登记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市商务和粮食局:负责招商引资,抓好药材市场的培育、信息体系及流通体系建设等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生产技术推广、“三品一标”认证,配合做好市场培育建设、争资立项工作。市林业局:负责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开展生产技术推广。市水利局:负责组织规模种植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规模种植基地道路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工企业征用地,配合做好基地建设。基地乡镇: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技术培训和业主引进。牵头企业:负责基地种苗,技术培训,指导管理,产品收购,市场开拓,积极做好产品加工。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一是要加大中药材人工种植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要明晰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思路,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加大宣传中药材种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对发展中药材种植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要通过市场效益分析、种植能手现身说教、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不断增强中药材种植户的认识,使广大农民能自发适度开展中药材种植,努力营造一个中药材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科技支撑,增强后劲
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与湖南医药学院建立的医养健康产业战略合作关系,有效开发我市中药材资源,加快科研成果转移及产业化,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开发的基础上形成人才、技术、资源的共享与互动,推动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加强产品研发及成果引进应用,提高创新能力,掌握关键技术,开发创新产品。聘请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医药学院、湖南中医药研究院、湖南省森林植物园、怀化学院等科研单位有关专家对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开展种植加工生产技术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及基地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种植新技术。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我市中药材生产科技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四)加大投入,扶持发展
1.政策扶持。鼓励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承包林地开发种植各类中药材;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鼓励将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或以作价入股方式进行中药材开发经营;加工企业享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2.资金扶持。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基地建设和产品加工;二是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引进外地企业、民间资本参与我市中药材产业开发发展;三是市财政设立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洪江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奖补方案》,对中药材规模集约种植、新办中药材加工企业、科技创新与品牌建设、产地初加工建设等进行奖补;四是采取信贷支持、政府贴息等方式解决生产企业、大户发展资金问题。通过加大投入,激发中药材生产加工积极性,扶持产业发展壮大。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