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7 09:28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HJDR—2018—00002
洪政发〔2018〕3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
通 知
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怀化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2017年12月27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公布第一批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145项。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等载体上公布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要逐项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形成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洪江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