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怀邵衡铁路洪江市段隧道施工开采的 矿产资源进行规范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7-17 11:56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3-025365
  • 文号:洪政函〔2015〕54号
  • 统一登记号:HJDR—2015—000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0-07-17
  • 签署日期:2015-07-17
  • 登记日期:2015-07-17
  • 所属机构:洪江市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日期:2015-07-17
  • 公开责任部门:洪江市人民政府

HJDR201500004

                                    洪政函〔201554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怀邵衡铁路洪江市段隧道施工开采的

矿产资源进行规范管理的通告

为整顿规范矿产资源的利用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怀邵衡铁路洪江市段隧道施工开采的矿产资源等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怀邵衡铁路洪江市段隧道施工过程中开采的岩石等矿产资源以及堆放在弃渣场的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或者销售、盗卖。

二、市国土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上述矿产资源的保护,在隧道施工完成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利用方案进行公开处置。

三、在怀邵衡铁路建设施工期间,将对非法侵占、盗卖、运输矿石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并接受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