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5 17:19 信息来源:中共洪江市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洪江市进行了巡视。2024年12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洪江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洪江市委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怀化市委有关要求,迅速成立由怀化市委常委、洪江市委书记郑小胡担任组长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洪江市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并建立《巡视整改台账》,实现项目化管理、拉网式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取得实际效果。
怀化市委常委、洪江市委书记郑小胡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党中央和省委、怀化市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文件,以“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鲜明态度,带领全市上下坚决打赢巡视整改攻坚战。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视整改阶段性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压实有关市级领导和部门整改责任;多次带队前往巡视整改一线调研督导,现场统筹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定向把关,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
1.抓巡视整改不够,上轮巡视反馈问题中有3个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在统筹推进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重点推动解决上轮巡视反馈的3个未完成整改事项。①关于产业扶贫项目选择不精准问题,推动119个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兑现22个村集体分红资金。②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约谈提醒公路养护中心等单位,立案查处问题线索3个,通报1起规避招投标问题,并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事项审核的通知》予以规范。③关于3宗土地未处置到位问题,因涉及司法机关,正在协调解决。
2.抓审计整改不够,2019年以来审计指出问题中,尚有14个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委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专题工作调度会,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并部署由市纪委监委集体约谈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推进专项监查,重点解决2019年以来未完成整改的14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推动整改销号9个,针对因涉及资金拨付、一时无法整改的5个问题,制定分期支付计划。
3.某公司矿区淋溶水等镉浓度超标,未按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到位,出现反弹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次某公司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弹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分局扛牢责任,督促以更实措施整改到位,并常态监管。①完成矿区沟渠修建,避免重金属富集超标。②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完成矿区边坡等重点地带补植复绿并定期养护。③实行公司自行监测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性监测两项措施,加强对矿区渗滤液处理站的日常监管,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
4.市纪委监委未按要求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整改情况:要求市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跟踪推动。①以“回头看”形式,对上轮巡视反馈的30个问题进行了再监督、再推动,立案查处相关问题线索3个。②针对本轮巡视反馈问题,成立巡视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统筹落实监督责任,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5.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力度不够,部分涉案人员处理未到位。
整改情况:①组织2轮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素养。②针对上轮巡视移交问题核查和人员处分情况进行“回头看”,收缴某市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资金4.425万元,给予某干部党内警告处分。③针对本轮巡视移交的3个问题线索,立案3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人。
6.相思湖水质问题治理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①实施洪江市排水防涝EPC项目,新建改造城区排水管网约13公里、疏通淤堵管道约5.7公里,有效解决城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相思湖问题。②制定相思湖黑臭水体治理第三阶段长制久清工作方案,每月开展相思湖水质检测和整治效果评议,结果经省监管平台审核通过。③严格落实河长制,明确监管、巡查、宣教责任人员,并招聘两名保洁人员强化日常维护。
7.生猪养殖基地造成河道污染。
整改情况:①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年出栏50头以上养猪场676家(在养307家、停养369家),以“一户一策一档案”方式强化监管。②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233家养猪场,采取分类整改措施,其中拆除8家(占用基本农田),通过纳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等方式完成整改225家(养殖污染)。
(二)反馈问题:改革创新不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8.市委在如何充分发挥安江农校资源和科研优势、打造种业创新高地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立足安江“杂交水稻发源地”品牌优势,以打造湖南农耕文化名片为牵引,建成杂交水稻发源地博物苑和高庙考古遗址公园“一园一苑”,推动“一主两特”产业取得积极成效。①推动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推动高庙考古遗址公园立项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功承办第三届怀化市旅发大会,奋力迎接第五届省旅发大会召开。②依托农耕文化底蕴和怀化国家农科园坐落安江优势,全力争取省市两级平台、技术、人才支持,建成千亩安农水稻示范基地、百亩新品种展示基地、五十亩科研试验基地及3600平方米种子烘干精选加工中心,推动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大湘西区域中心、杂交水稻全国重点实验室首个基地等多家科研平台、基地落户安江,为打造种业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9.洪江市2021年错失恢复“国家级制种大县”机遇。
整改情况:近年不断夯实农业基础,努力申创“国家级制种大县”。①遵从民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国家、省和怀化市上交恢复“国家级制种大县”建议和提案。②形成申报国家制种大县专项汇报材料,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前往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等国省部门汇报争取,得到两级主管部门支持,有望在下轮国家动态调整中挤入国家制种大县行列。
10.怀化国家农科园扩园落户安江,相关体制机制贯通不够,总体发展规划未制定,种业研究机构和高层次人才欠缺。
整改情况:立足实际情况,将相关情况向怀化市委汇报,推动怀化国家农科园建设运营更加完善。①怀化市委编委会审议并通过怀化国家农科园发展事务中心“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能职责。②出台《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③引入科研专家和人才,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博士、深圳市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院长助理等一批科研人员入驻研发中心。④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推动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大湘西区域中心等多家科研平台落户安江。
11.洪江市2024年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和预计总产值不高。
整改情况:压实市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责任,进一步挖掘制种潜力,不断推进杂交水稻制种扩面,完成《洪江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规划(2025—2029年)》编制,制定《洪江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产业扶持办法,鼓励引导大批制种大户扩大制种规模,推动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增至3万余亩。
12.传统农业独特优势未形成。
整改情况:立足“一主两特”产业,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种业、水果、雪峰山道地中药材产业向好,传统农业独特优势逐步形成。①全市落实制种大户及企业订单的制种面积3万余亩、中药材累计种植规模12万余亩、柑橘品改面积5万余亩。②建成洪江市综合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园和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推进“怀化雪峰天麻”区域中心加速形成,“黔阳”牌农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远销海外。③积极参加北上广展销会,举办柑橘、杨梅、黄桃等节庆活动,强化宣传销售,在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文旅厅支持下,今年有望承办湖南省柑橘节,预计2025年销售额同比增长20%。
13.工业园区转型发展不足。
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剥离园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做大做强创投公司,强化招商引资,推动园区市场化运营转型发展,制定实施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高新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等多项方案,编制《怀化国际陆港洪江联动拓展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园区转型发展起势良好。
14.招商引资聚焦资源禀赋和生物医药新产业定位不够。
整改情况:①基于产业链实际情况,于2025年5月完成生物基产业发展、药材产业发展两大规划的编制。②制定《洪江市2025年招商引资年工作方案》,明确生物基、中医药链长及链主单位,组成专项工作组负责和服务产业链招商,新增落地鸿扬生物等企业。③建立“一企一策”帮扶机制,加大存量企业培育帮扶力度,推动宇昌生物等企业扩产增效,锐乐健康等5家企业纳入省工信厅2025年“专精特精”企业名单。
15.文旅产业转型起步晚,成效尚未显现。
整改情况:坚持以迎接省旅发大会为契机,同步推动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黔阳古城、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提质改造、联动发展,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消费场景,新增国家级品牌2个、省级品牌5个,承办省市各类大型活动10余场,有效打开研学、培训、旅居、康养等文旅新市场,2025年上半年共接待游客251.6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0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42%和15.87%。
16.黔阳古城、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和建设滞后,品牌影响和人气不够。
整改情况:①黔阳古城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牵引,全力做好黔阳古城传承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黔阳古城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旅游人气逐年攀升。②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发展清凉经济、中药材康养经济等为重点,培塑了雪峰庄园、康养中心、雪峰山舍等一批受市场欢迎的旅游业态,2025年夏季、周末酒店民宿入住率大幅提升。
17.安江城区管理体制不顺,历史遗留问题多。
整改情况:①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抬高安江镇发展坐标,将安江镇与市治黔城同规划、同建设、同管理,安排市委副书记长期坐镇安江,由市委常委兼任安江镇党委书记,有效加强安江城市管理。②全力推动大黔门、鸿晖置业、隆平国际等系列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有序、妥善解决,积极推进安江城市更新、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提质等一批改善民生项目,城市品质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实现城市向热门景区转变。③导入怀化国家农科园,建成生态科技产业园、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不断补齐产业短板。
18.学校医院、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民生保障设施行政运营成本高和安江基础设施投入大。
整改情况:①向省人大提交《洪江市“一市两城”造成财政负担过重问题建议》并持续向省市两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倾斜。②制发《洪江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江镇财政运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19.龙标国际大酒店项目成为“半拉子”工程。
整改情况:①该工程因涉及纠纷,已于2025年7月3日在洪江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②结合市场发展和酒店定位,研究制定整体运营方案。
20.隆平国际、大黔门、芙蓉古都等项目多套商品房和门面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整改情况:责令各责任副市长牵头,组织处遗专班、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会商研究,全力推进解决不动产办证问题,目前大黔门项目所有楼栋已办理总证、办理分证8户,隆平国际项目20余栋已办理总证、办理分证11户。
21.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52个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整改问题8个,对2家单位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22.黔城镇城区部分合流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率较低。
整改情况:①2024年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10公里,2025年4月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3公里。②推进洪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当前已实现一级A出水标准。
23.生态功能区内被关停的涉矿企业监管不到位,2个砖瓦用页岩矿未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情况:①建立“市乡村”三级管理机制,成立矿山领域“打非治违”联合巡查队,组织乡镇开展交叉巡查。②强化“人防+技防”,增加重点区域全天候监控摄像头安装数量,视频同步接入应急系统。③已对2个砖瓦用页岩矿完成杉树和爬藤绿植种植。
24.一处板岩矿仍有大面积砂土裸露。
整改情况:已平整土地并种植农作物。
25.盗采矿产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①强化群防群治。配强巡查队伍,市级层面建立矿山领域“打非治违”联合巡查队,11个涉矿乡镇(林场)组建日常巡查队,加强矿区巡查力度;全面排查涉矿人员,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在重点区域悬挂警示标牌、宣传横幅等,做好宣传引导。②加大对雪峰山矿硐的排查封堵力度,并建立封堵台账,明确责任人员。③提升预警能力。在重要路口、重点矿硐安装太阳能监控摄像头,今年计划再增添一批智能设备。④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常态巡查、有奖举报等多项制度,同时加大违法问题打击力度。
(三)反馈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社会治理任重道远。
26.全市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制发《洪江市中小学校食材采购制度》《食谱公示管理制度》,规范食堂管理。②制发《洪江市“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制度(试行)》,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成立了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社会监督。③专项资金保障食堂修缮,2025年来新建学校食堂1所、维修改造4所。④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27.个别学校食堂卫生差,食材管理、配送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制发《洪江市校园餐卫生管理方案》,开展“校园餐”管理培训207人次。②开展2025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通报整改问题。③对相关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28.两所学校食堂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根据需要配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增加营改计划校临聘人员22人。
29.16家医疗机构存在医保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相关培训4次。②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集中约谈10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进行了行政处罚。③发挥“大数据”监管优势发现问题,对3家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30.2024年全市医疗机构自查,发现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收费问题多。
整改情况:成立医共体总医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不断加强医疗机构、医疗队伍规范化建设。①推动医疗系统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和警示教育会,并开展医保DIP支付政策培训。②建立违规收费自查联合督导组,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追缴医保金。③严查案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27人。
31.个别医院因药品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
整改情况:由总医院负责对药品、耗材、器械等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及管理。①开展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实行药品通过政府电子平台线上统一采购。②完成全市所有公立医院自查自纠;执法检查医院29家,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10个。③对相关医疗机构1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2.防范性侵未成年人工作牵头抓总不力、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①制发《洪江市“利剑护蕾”八项制度》《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守护”三年行动方案责任清单》等文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②加强教育管理,摸排“两易”人群1588人,开展法治讲座等安全宣传教育142场次,各类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活动213场次。③组织政法、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学校周边安全开展集中攻坚整治。怀化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推荐我市公安局为全省“利剑护蕾”先进单位。
33.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4年出现1起校园交通安全事故。
整改情况:①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升级报警设备,校门口增设减速带、防冲撞设施,完成15所学校人车分流建设。②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宣传,组织法治讲座142场次,宣传活动200余场次。③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党纪政务处分8人。
34.电信诈骗、禁毒等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加大打击力度,深化“云剑”专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处涉“两卡”人员10余人追赃挽损37.9万元。②强化涉毒人员和重点场所管控,查获吸毒人员25人。③加强宣传教育,累计开展反诈、禁毒宣传70余场次。
35.“黔阳古建筑群消防工程项目”滞后,存在火灾隐患大。
整改情况:①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底完工,2025年5月经第三方检测合格、省市专家领导初验合格。②完善黔阳古城消防站所建设,充实巡查人员,加大日常消防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黔城镇、景区公司等单位联防联控。
36.“白陶岭创意街区”部分民宿、餐饮店等消防审验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审验。截至2025年6月底,受理6家企业开业前检查资料,开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6份。
37.新昌石化公司存在危化品装卸“四必查”、应急值班制度不落实、有的消防栓出水口盖不能打开等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入库装卸“四必查”制度,加强专项学习;对履职不到位员工批评谈话。②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有消防栓进行检测、更换、维护。
38.2024年9月,洪江市因落实省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不力被省公路事务中心约谈。
整改情况: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39.2024年汛期全市水毁道路未及时修复。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560处水毁道路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40.部分使用燃气的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不合格燃气灶。
整改情况:①建立定期检查和抽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②重点排查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的经营场所,对10家经营场所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③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燃气安全知识培训。
41.2023年黔阳古城“三月三”活动中,出现组织民间人士身着僵尸等服装游街事件。
整改情况:①通过开展“3·15 消费者权益日”与“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参与健康的文旅活动。②加强建章立制,严格文旅活动的申报审查,对节假日举办的民俗活动,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检查。③已对事件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目前无此类问题反弹。
(四)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
42.2021年以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席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常态化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43.对教育、人社、移民、公安等行业关键岗位日常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①召开全市警示教育会,编印《洪江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近年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②督促教育、人社、移民、公安等行业部门开展自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③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常态化监督和责任追究。
44.棚改项目与规定要求和人民期盼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规范整理棚改资料,对缺失资料作出情况说明,严格执行专班初审、部门联审程序。②已将尚未办证的棚改项目纳入处遗办证范畴,目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772户,并畅通办证渠道。
45.2021年某公司棚改项目中,存在棚改对象不精准,分房名单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逐户核对,相关住户的资产已妥善处置。②已办理不动产权证17户,并畅通办证渠道。
46.全市31个棚改项目滞后,已完成棚改项目未办证人员较多。
整改情况:①重新整理棚改项目资料,已完成部分逾期未回迁对象的安置。②纳入处遗范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772户,办证渠道畅通。③谋划包装新改扩翻项目,实现妥善安置。
47.棚改项目资金拨付与计划完成情况不匹配,存在廉洁隐患。
整改情况:①完成2010年—2021年棚改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情况清理工作。②相关企业和单位退回未完成任务项目专项资金。③对3名未正确履职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
48.2022年以来,教育、交通等项目逐步由市公建中心集中建设或代管,项目实施比较集中。
整改情况:①重点梳理2024年公建中心承接的教育、交通等重点项目,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情况。②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市公建中心及相关部门120余人培训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业务。③对以公建中心为招标人的项目严格论证,现场监督开标。④细化市公共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具体职责,明确“四个不变”责任及项目单位、相关市领导的监督责任,加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
49.市公建中心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推进省委、省政府“机器管招投标”改革,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性、准确性和及时性。①制发《洪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事项审核的通知》和健全《洪江市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表》。②对已发现程序不规范的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重点梳理2024年公建中心承接的农业等重点项目,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情况。③邀请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参与招标投标指导。④住建等行业监督部门已完成在建项目梳理和标后稽查。
50.部分单位和临时机构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②组织开展临时账户专项清理,追缴资金;组织开展自纠自查,追缴相关资金。③多次组织单位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④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51.2024年5月,某单位擅自增加宣传稿件指标,加重基层负担。
整改情况:①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上稿宣传任务。②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31个。③通过清廉洪江等线上平台畅通举报渠道,查办1起违规摊派报刊、加重基层负担案件。
52.个别乡镇和村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乡镇履职清单编制工作,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赋能工作,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干事创业。①完成全市乡镇清单编制,推动职责更加明晰。②通过提示和交办,我市仅保留“洪江融媒”1个政务APP。③对相关乡镇和村工作群和APP全面清理。④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纳入监督检查事项。截至2025年6月底,立案2人、处分1人。
(五)反馈问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管制度不严格。
53.2020年以来,部分市管干部调配未严格履行程序。
整改情况:①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不担任领导职务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制发《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操作办法》,严格依规依程序调配干部。②市委常委会成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了自我检视,并学习有关规定。③对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批评教育。
54.执行干部任期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①已对巡视反馈调整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逐一说明。②召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民主生活会强化检视。③对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④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强化干部调配政策法规意识。
55.部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
整改情况:①对在库管理档案进行了专项核查,对涉及“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人员的档案重新核查认定。②严把档案审核关,对进一步使用和提拔任用的干部均严格执行了干部选任“凡提四必”制度。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人员完成培训,并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纳入2025年专题培训。
56.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实。某干部多次受到党纪处分,但组织处理滞后。
整改情况:①对巡视指出的某干部问题,免去现职,调离本单位。②向17个有关部门发送《关于建立党员干部监督信息跨部门共享机制的函》,并严格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③强化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④制发工作提示,压实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持续整改、滚动整改”的要求,不断深化整改成效。
1.深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市委整改主体责任和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强化“整改永远在路上”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2.建立健全机制。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督促制度,动态监测已改问题,项目化推进长期事项,畅通监督渠道。
3.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事项开展“回头看”,对阶段性完成事项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对未完成任务实行“一问题一专班”攻坚。
4.强化成果运用。在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加强系统治理,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7732678;邮政信箱: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行政中心市委办公室330室,邮政编码:418100;电子邮箱:hjswdcs330@163.com。
中共洪江市委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