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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2 09:04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洪江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HNLW-HH-QC-1901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 HNLW-HH-QC-1901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预算(万元)

/

洪江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87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洪江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新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询投标人无重大失信行为等被禁止投标的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原始红色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市场斜对面龙湖田园小区)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经谈判小组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能继续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开标时间及地点:详情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7774562333

地    址:洪江市(黔城)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745-2288278

地    址:怀化市迎丰市场斜对面龙湖田园小区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