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3 07:11 信息来源:
洪江市幼儿园配电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ZY2019-80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幼儿园配电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ZY2019-80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
预算(元) |
1 |
洪江市幼儿园配电工程 |
1 |
¥864151.14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洪江市幼儿园配电工程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必须无在建工程且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原始红色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7月 23日 至2019年 7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体育中心奥都公馆3栋2单元1101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洪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975097776
地 址:洪江市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17378003633
地 址:怀化市体育中心奥都公馆3栋2单元1101号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