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4 06:42 信息来源: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洪江市乡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原气象局大楼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洪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已获得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 [2017]28号和湘发改 [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洪江市乡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洪江市。
3.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洪江市20个乡镇198个村(社区)。建设规模:绿化工程70176.1m²,路灯9238盏、农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726.1km。主要建设内容为人畜安全饮水工程、消防设施建设、亮化、绿化工程、公共设施建设及房屋风貌改造。
3.3投资额度: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2344.92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洪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招标专职人员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4.3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江市乡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建筑工程类专业职称证、专职人员证,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本次投标的拟任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有效期内)、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两份,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招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洪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为:洪江市住建局四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农业局。电话: 1816617120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乡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原气象局大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777458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