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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25 08:39 信息来源: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你乡(镇)申请变更2015年、2016年部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项目变更批复下达给你们。
请你乡(镇)按此批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质量监督和资金使用监管,项目竣工后及时验收和报账。
附表一:洪江市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表
附表二:洪江市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表
洪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