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2 10:23 信息来源:
为拓宽耕地开发项目投资渠道,顺应投资体制改革,经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采用社会投资的方式实施(具体要求按照《洪江市社会投资耕地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投资规模及位置
本批项目投资规模40.72公顷,总投资约269.97万元(以市财政评审中心下达的项目投资预算书为准)。项目位于洗马乡、深渡苗族乡及雪峰镇等乡镇。
二、申请资格
申请建设单位必须是具备有耕地开发资质且具有相应的耕地开发项目实践经验的单位。必须提供在我市或其他县市区实施耕地开发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项目验收意见书。
三、申请条件
1.投资方应取得当地村组和群众的支持,由村委会出具支持实施的书面意见并盖章。
2.申请单位需缴纳报名押金2万元。
四、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报名截至2016年6月20日,如出现多家单位申请,市国土局在市纪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监督的情况下择优录取3家,再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资方。
六、报名地址
洪江市国土资源局二楼(耕地开发公司)
联系电话:13607458585、15074511192。
洪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