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9 03:09 信息来源:大崇乡
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大崇乡党委、政府迅速行动,成立检查小组。9月27日,大崇乡副乡长杨爱平带领乡安监站相关负责人深入该乡企业,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兰家村水厂,察看了水厂生产车间、消防安全器材等处,听取了水厂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工作情况汇报。随后,深入石板桥村砂溪电站和盘龙电站,仔细检查了安全生产台账,询问了电站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常识的了解,对未按规范进行作业的企业,责令整改。节假日期间,在乡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安全度假。一定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特别是烟花爆竹、水厂、电站这些直系民生的企业,要做好应急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段明辉在检查后表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容不得一丝懈怠和侥幸,我乡要以此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加强企业与相关站所的协调,建立“乡级、村级、组级”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作业安全、持续向好。
目前,洪江市大崇乡在乡企业共6家,其中水厂1家、电站3家、汽车站1家、烟花爆竹专卖店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