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13 12:04 信息来源:
人们常常带着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走进“围城”,但当愿望破灭,痛苦就会让人难以承受。近日,市人民法院林业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争锋相对的双方最终平静地签下调解协议,结束了长达七年的婚姻。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自由恋爱,进而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后,昔日恩爱的两人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李某常遭受杨某的无故殴打。2013年3月,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李某伤心之下独自外出打工,双方分居两年有余。原告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借着送达文书的机会了解原、被告的真实想法,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二人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在婚姻生活中的种种细节上相互指责,互不相让,原告多次情绪崩溃,哭着冲出调解室,承办法官一方面及时安抚原告的情绪,一方面及时调整方法,进行“背靠背”调解。通过与原、被告及其家人进行反复沟通,最终帮助双方在离婚、小孩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签下了调解协议,夫妻“和谐分手”。